吴晓灵为小贷公司指新出路:转制成金融公司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09年12月17日09:48
小贷公司试点一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小贷公司的发展思路渐趋清晰。随着央行新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公布,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性质首次得到央行承认。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出路又添了新构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在上海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路径的下一步应该是金融公司,而非直接转为村镇银行。
小贷公司“身份”落实
12月16日起,上海的小额贷款公司陆续收到央行上海分行的通知。央行已经将小额贷款公司列入最新印发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标志着小贷公司试点一年多以来,金融机构的身份首次得到央行承认,小贷公司的监管主体有望更加明确。
这一通知推翻了2008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当时指导意见显示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普陀宝祥小贷公司的总经理潘曙表示:“金融机构的地位好比是小贷公司的身份证,至关重要。虽然还没有能够完全享受到待遇,但是已经迈了很大的一步。”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认为,监管部门对小贷公司发展的思路正在逐步变得清晰。小贷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就应该是金融机构,但需强调是一个不吸储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据了解,虽然金融机构的性质得到承认,小贷公司仍然无法享受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待遇,且仍参照一般企业的办法,由当地金融办、工商局直接监管。
对此,杜晓山表示,在明确地位后,对小贷公司的后续政策也应该进一步跟进,明确小贷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央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应该更加关注其运作和风险管理,而不是由当地工商局和金融办执行属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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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