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日前发布公告称:截止2009年12月14日,公司旗下产品“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阳光1号)、“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阳光3号)、“光大阳光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阳光5号)的单位净值分别为1.8785元、1.2375元、1.085元。光大证券
一贯秉承稳健投资,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旗下“阳光系列”集合理财产品自成立以来每年都进行分红。临近年终岁尾之际,“光大阳光系列”集合理财产品将集体分红,以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厚爱。其中,“阳光1号”将于2009年12月21日进行第十次分红,拟向持有人按每10份份额派发红利0.80元。至此,“阳光1号”每份份额累计分红达到1.06元。当初在推广期参与“阳光1号”的投资者,已将本金全部收回,留存的全为净收益。“阳光1号”产品已是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中分红次数最多,分红金额最多的一只产品。
“阳光3号”将于2009年12月15日进行第一次分红,拟向持有人按每10份份额派发红利0.50元。
“阳光5号”将于2009年12月21日进行第一次分红,拟向持有人按每10份份额派发红利0.30元。
自2005年首家获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来,光大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一直占据市场领先地位,成为光大证券的一大亮点。截止目前,光大证券集合理财产品管理规模近130亿元,在所有券商中名列前茅。客户的信任来源于我们优异的产品业绩和卓越的管理能力。据统计,“光大阳光集合理财”系列产品在所有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中投资收益名列前茅,且净值波动性远低于同类产品;在国金证券研究所出具的券商集合理财第三方报告中,“光大阳光集合理财”系列产品屡次获得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五星级评级,光大证券资产管理团队也获得五星级管理人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