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问题调查·政策篇(三)■本报记者 王永群 孟歌
什么种子什么苗,什么葫芦什么瓢。农业是整个国家的基础,种子是农业的基础,良种又是种业发展的方向。从初衷看,良种补贴是一项有利于农业、农民、农村的好政策,但怎样才能让政策不偏离目标,发挥更好的效用?
良种:粮食增产的重要抓手
“良种种三年,不选就要变”,安徽民间流传的这句俗语,意在说明农民自行留种的危害。全国目前只有小麦在部分省实行统一供种,如果不供种情况会怎样?
安徽省农委农业局局长牛运生向记者分析了三种可能:
一是小麦单产降低。小麦是常规品种,农民可以自行留种,不供种后自留种的农户肯定大幅增加,反复留种超过三年,种性改变,产量降低,这是种业常识,并且家选不如场选,场选不如地选,这一选种法则也只有种子公司、专业设备才能达到。
二是小麦品种混杂严重。农民自留种的结果是品种越来越杂,相当于混合种,不但增产无望,而且品质下降。
三是小麦种子的价格将会大幅提高,小麦种业发展将会受到重创。不供种后,小麦种子需求量将会大幅减少,制种企业势必削减成本,减少在育种及研发上的投入,种子公司战略也将不再是现在以量补价策略,而是以价补量,大幅提高种子单价,卖一斤是一斤,小麦种子市场将会出现典型的套利行为。
“从保障粮食安全角度来说,种子是全国粮食主产区增产行动的主要抓手。”牛运生说。
据他介绍,2009年,安徽将农业部高产创建活动与省政府实施的粮食增产三大行动有机衔接,突出万亩示范片的主体地位,形成示范规模,取得显著成效。全省60个小麦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示范面积61.8万亩,平均单产589公斤,比示范县平均亩产高175公斤;40个单季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示范面积46.5万亩平均单产697公斤,比示范县平均亩产高157公斤;5个双季稻万亩示范片早、晚稻总产量达到1061.8公斤/亩超过目标产量900公斤的18%;30个油菜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示范面积32.2万亩,平均亩产194公斤,比示范县平均亩产高37公斤;12个棉花高产创建示范片,平均单产118.5公斤较示范县平均单产高34.4公斤。
示范园的主要做法是,政府选定区域,推荐主导产品,提供专业人员进行良种良法推广,在验收中,只要农民按照推荐的品种种植,相当于统一品种,政府每亩再补贴10元。以此示范,带动农民主动调整品种结构、提高种植水平。
这也说明了,粮食增产、粮食安全来自于对种粮基础的投入。
轮流中标:良种得不到保护
“我们今年没有品种进入补贴内,但明年肯定有。现在良种补贴规矩大家都知道,好事大家分,今年你家上明年我家上,这样企业才不会闹事,我也不便说太多,说了不好。”在10月份举办的安徽种子交易会上,金谷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销售经理对记者说。
轮流中标?在种子公司业界还有这样的行规?为了弄清真相,记者对参加交易会的众多种子公司进行了采访,记者将企业集体反对良种补贴的原因简单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种子地域性很强,某一品种的种子如果在其审核的区域内不能中标,即意味着失去了大部分市场,不能作为种子的种子将没有市场意义。
二是,种子公司一般上一年安排下一年供种,包括制种基地亩数,如果第二年销量明显下降,上一年在制种基地安排上一定要减少亩数,否则库存严重企业将难以周转。以小麦种子为例,如果种子售不出去,必须放入冷库储存,而冷库储存一年的费用相当于普通商品麦的价格,因此,售不出去的小麦种子一般都转为商品粮出售,制种公司亏损较大。
三是,农民对品种有一种依赖性,今年种了明年还会再种,一旦长期不中标,被排斥在主流品种之外,企业再想占据这个市场将难上加难。同时,企业制种基地是公司与农户鉴定的,无论销售如何都必须按合同回收种子,如此一来,多重挤压,即使是大公司,也不敢对招投标掉以轻心,小公司更是不惜代价,这也是种子招投标屡爆丑闻的原因之一。
这意味着,只要是良种补贴品种,就会出现公司间的不良竞争。因为,一个品种对应着若干制种基地、大量经销商、一个研发机构,利益链条长,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即使是落后品种,为了利益也会有多个群体站出来保护。
“目前,中国种业外部有外资品牌竞争,内部又人为造成不良竞争,只有变革才会改变目前内忧外患的现状。单就良种补贴而言,优良种子应该是对农民有利、对种子行业健康发展有利,所以补贴策略应改变,让好政策发挥好效用。”安徽省种子协会秘书长李爱青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良种认定应有统一标准
一项好的政策为何农民漠然、企业反对,良种补贴政策该废除还是推倒重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企业还是农民,反对的均是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漏洞。那么,漏洞在哪儿?
按农业部规定的良种招投标要求,原则上,村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本村种子品种,每个乡镇种哪个品种在村统计后申报到县,然后县里汇总,定出需求量最多的品种后再上报市,由市报省招投标中心,招标中心以品种招公司。按照这一程序,记者归纳了农民和企业认为出现问题的环节:
一是品种决定权由村民代表大会共同投票决定。村民代表大会是否真的召开?村长上报的品种是否是村民选定的品种?要求保存的村民代表大会的记录是否真实?这一系列举措全靠村长道德约束,缺少约束机制。上级农委部门只能原则要求村长召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是否真正召开并无约束力。
二是每个县最后上报的品种名称决定权仍然在县里,县里是否对村申报的品种质量、种性进行了审核,是否择优选择,是否尊重了村民的意愿等?没有事前监督。
三是排除乡镇统计不实、县谎报品种两个环节,所谓的良种,事实上是农民需要量最多的那几个品种,以此定义良种仍显理由单薄。
“所以,良种补贴首先是良种认定问题。”李爱青说,“良种一定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比如产量、纯度、抗性、水杂、适应性等,一个好的良种应该是一系列科学综合标准的统一。因此,补品种不如补标准,这样才能让良种名副其实,真正发挥良种的作用。”李爱青说,这个工作必须由政府完成。
“补贴标准,不符合标准说明该品种品质还不稳定,而每个品种的品质在申报的时候都是企业自己提供的,企业当然就没有怨言了,只要是这一标准的,农民在哪买都可以凭发票报销,大家都没怨言。”李爱青说。
应发布主导标准信息与主导品种
“严把审核关。”这是补贴各方一致的共识。
2008年,农业部开始对农作物品种实行退出机制。当时,农业部给出的理由是,“一个品种多个名字,有的是多个品种一个名字,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品种命名。”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马淑萍副司长在种子品种实行退出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农业部还将对品种审定标准进行修改。
“这说明农业部也意识到农作物品种审定存在一些问题,实行退出机制、修改审核标准、加大审核力度、严格审核关应该是积极有效的行为。”李爱青说。
“作为基层管理人员,我们只对片区情况熟悉。在充分调查品种的适应性、丰产性、抗病性、品质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政府应当每年发布适宜的主导品种,供农民选择。另外,由于生产上各种原因减产的品种,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应发布信息,可以要求种子经营者不要再经营该品种,我们也能向农民宣传。对种子行业来说,信息畅通十分重要。”安徽省寿县种子管理站站长李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他看来,种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其研发、经营和生产仍然带有一定的垄断性,市场透明度不高、销售环节多、市场秩序混乱、行业监管不力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行业发展,加之农作物生长规律及自身生产能力的限制,一家一户的农户无力也无法甚至不愿进行信息交流,客观上阻碍了行业信息的畅通。
“政府每年发表主导标准的信息和主导品种,一方面供各地良种补贴、统一供种提供方向;另一方面,还能有效地遏制品种多、乱、杂。因为同一标准的种子实际上只能是同一品种,一旦命名就不能再改,经过几年自然淘汰,主导品种就会慢慢走上优良品种良性循环的道路。”李爱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