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干部玩障眼法 “偷税”13.9万被判8年
来源:
四川在线
2009年12月21日16:01
收税64660元,实际入库只有6466元,近10倍的差额是打印错了?原来这是一名税收工作人员为套取空白发票玩的障眼法,11次“出错”偷税13.9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法院获悉,一审判决这名工作人员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高中文化的王某是税务机关一名副科级干部,平时主要工作是开税票。顺庆区检察院指控:今年1月8日,王某收税款7631元,实际入库763元;1月19日,王某收税款5521元,实际入库552元;3月10日,王某收税款5417元,实际入库54元……最大的一笔是今年7月13日,王某收税款64660元,实际入库只有6466元。
王某所有收税款的数额与实际入库的数额,只有前几个数字是相同的,二者之间差距是缩小10倍甚至100倍。这是什么原因呢?王某多次向领导申请,这是自己打印错了。多次打印错位的现象,引起了税务部门主管领导的注意。原来,这正是王某的别有用心。先是自己主动缴税,套取空白税票据为己有;待有人缴税时,又将私藏的空白税票打印出来交给纳税人,然后以打印失误为由将税票第一联作废。
据介绍,王某的作案手段十分隐秘。他先是杜撰一个纳税人姓名,并主动为其缴纳几十元的税款,但打印税票时,只打印第一联,而将余下的几联税票私藏起来。当真的有人缴税时,王某便将此前私藏的税票垫在一套税票的第一联下面,如实打印后,将此前私藏的税票交给纳税人,然后以打印错位为由向有关领导申请,将第一联作废。
罪行败露后,王某主动到检察机关自首,退还赃款近2.5万元。顺庆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身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代开发票、收税的职务之便,采取多收少交的手段,侵吞税款139724元,已构成贪污罪。鉴于王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顺庆区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罪所得的近14万元赃款予以追缴。 华西都市报记者苏定伟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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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