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今起每吨上涨0.3元
本报讯 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昨日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从今天开始,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26元/立方米,上调0.1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由0.90元/立方米调整为1.04元/立方米,上调0.14元/立方米。 调整后本市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由3.70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0元。
为鼓励再生水使用,再生水价格保持1.00元/立方米不变,使用再生水免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此外,本市将加快制定居民阶梯水价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