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财经人物 > 商界面孔

观点1+1:官员应该向任志强学什么?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25日16:09

  官员应该向任志强学什么?

  背景:任志强的最新语录是,“国土部已出台大、中、小城市土地出让面积的规定,看来是虚的。广州250亿的天价地就给了国土部一个大耳光!”

  中国青年报发表陈方的文章:任志强“放炮”并不是从今年才开始,早在2003年任志强就说过“北京的房价是高,但高得是有道理的,目前也降不下来”的惊人之语;2005年任志强又说“没有国家能让所有百姓都买房子”;2006年任志强语录的“雷度”明显激烈起来,“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回头看看任志强说过的那些话,基本上在现实中都“落地”了。任志强基本成了“一贯正确”的化身!那么,“任志强一贯正确”是不是这个社会的悲哀呢?即便任志强不放话,“富人区”和“穷人区”不也一样存在吗,只不过房地产商们和政府部门用“高尚住宅”、“经济适用”等字眼来代替而已;即便任志强不说房地产商首要追求的是利润,又有哪一个房地产商不是一味追求暴利无暇考虑穷人呢?任志强说的是真话,只不过他在不合适的时间里说了真话,激化了社会情绪而已。有人说,任志强的言论虽然是真话但还是被人痛批,那是因为他所说的这些真话都是站在富贵阶层的立场上说的,为富贵阶层说真话,挨骂也活该。任志强确实是不合时宜地说真话,但是真话和立场却不一定有关系。国人习惯于立场表态,而不是讲真话,这多少也算是一个劣根性了。但是,我依然不把说真话的任志强看作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他说的真话倒是不假,可那是一些“断裂”的真话。因为在那些真话里,他把利益集团的利益强调到了极致,这是违背各利益群体应该相互妥协的社会精神的。如果每个利益群体都将自己的利益看得比天还大,那么这个时代的社会裂痕非但难以弥合,反而会越裂越大。

  小蒋随想:任志强是率真的,更是赤裸的,他从不掩饰自己是在为地产利益集团代言。从经济理性的角度,如果利益集团不为自己说话反倒奇怪了。让人纳闷的是,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到底是在替谁说话。执政党是为人民执政的,行政者理所当然应该为群众说话。群众的呼声是什么?四个字——降低房价!行政者说的又是什么呢?始终是扭扭捏捏的“稳定房价”、“防止过快上涨”。不得不说,这从导向性上就极为暧昧。什么叫“稳定”?地产商没准觉得一年价格翻一番也是“稳定”。什么叫“防止过快上涨”?那不还是默许涨吗?“过快”与“过慢”的定性同样模棱两可。有人说,行政不宜干预市场。可是,商品房是一种生活必需品。在关乎群众基本生活的问题上,行政者怎么能“独善其身”?何况,商品房建筑在国有土地之上,国有土地本来就是全民所有,怎么在房子的问题上,老百姓就不能拥有话语权甚至是决策权?行政者可能担心,房价一旦下跌,将引发财政吃紧、银行断供、烂尾楼等一系列问题。百姓不禁要反问:不是总说刚性需求如何强吗?既然是刚性的,又何必担心价跌之后没人买?如果眼看着楼市存在泡沫,却任其发展,只能是泡沫越大爆炸越响。

  反贪局搞创收有啥后果

  背景:陕西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向各乡镇、单位、学校等摊派“反腐败宣传台历”,一本30元,共发出5000本。

  济南日报发表王军荣的文章:反贪局是反腐败的,自身正是其必然,然而现在反贪局自己却已在“贪”了。当然,这种“贪”是边缘化的,经过了技术处理,是以摊派台历的形式出现在公众眼前。从另一方面来理解,反贪局如果连一本小小台历的钱也要赚,那还有什么钱不能赚?退一步说,即便是反贪局没有在台历上搞腐败,如此摊派也早就把廉洁二字抛至九霄云外。连学校的教师都要人人摊派上一本价格高得离谱的“反腐败宣传台历”,这种行为造成的影响该有多坏?耐人寻味的是,面对“反腐败宣传台历”的摊派,有些单位领导只是承认“有这么回事”,但具体被摊派了多少本、收了多少钱,却都含糊其辞、不愿多说。大家之所以都不愿说,大概还是怕被反贪局“穿小鞋”。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今后反贪局是否要以“实际行动”来报答大家的“支持”?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小蒋随想:人家未必把这看作是贪,可以轻描淡写说是反贪局搞创收,同时更普及了反腐知识,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摊派这种事其实大家心照不宣。喉舌报刊有要求订阅的,地方举办政绩晚会哪个单位不得掏钱买票,就连地方的烟酒厂产品滞销都会有文件指示每人必须“消化”的定量。既然别人搞得,为什么自己不能搞?只要有点权力,只要有点机会,干嘛不一试身手?“被摊派”的要么是公姓单位,反正都是财政拨款,人家觉得无所谓;要么是民营企业与学校,尽管民企心有不甘,虽然一些教职工因此被克扣工资,但受制于被管的地位,也得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鲁迅说过“从来如此,便对么?”问题是,明知不对又能怎样?如果一些“大个的”摊派不被取消,还是会上行下效。
责任编辑:李瑞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