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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本 中信银行发债融资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9年12月31日07:22
  CBN记者 石婵雪

  今日,中信银行正式发布公告称,中信银行(601998.SH)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于2010年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合计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或混合资本债的融资方案,用于补充附属资本。

  由此,中信银行成为自《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正 式发布后第一家公布次级债或混合资本债融资方案的上市商业银行。

  10月21日,银监会继8月下旬发布《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后,正式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主要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等资本监管工具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

  12月5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撰文指出,目前银监会要求中小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为10%,而对大型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为11%。这是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最新监管要求。

  今年以来,为配合国家四万亿刺激经济计划,国内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大幅增长,各家银行普遍面临着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降的严峻挑战。

  据三季报显示,中信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11.24%,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9.84%。三季度末,招行、浦发、深发展华夏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6.61%、6.76%、5.2%和6.83%,。

  目前,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主要渠道包括上市银行从资本市场融资、发债,以及通过银行自身利润留存。

  为了提升资本充足率,一些商业银行推出了新的融资计划,其中上市的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借助资本市场融资来补充核心资本。11月末,民生银行率先完成H股发行;招行、兴业银行也分别采取配股方式融资,深发展向平安的定向增发计划也在推进中。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在银行之间发行次级债券融资补充附属资本。然而今年以来,商业银行集中发行次级债券,出现了银行间大量持有次级债的现象,从而加大了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2009年8月,银监会向各大商业银行下发《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对银行间交叉持有的次级债从买方的附属资本中扣除,同时降低了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的比例上限。

  此后,银行类机构互持次级债的动力明显下降。保险类机构替代商业银行成为次级债投资主体。

  市场人士认为,中信银行此次融资属于正常的资本补充安排,是对银行战略发展的长远考虑,同时也是应对中小商业银行间市场竞争的需要。

  昨日,中信银行H股收于6.54港元,上涨1.24%;A股报收8.29元人民币,上涨5.87%。
责任编辑:单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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