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媒体报道的“南京美强已同意大同市国资委与厦门当代置业集团就拍卖股份处置以及
ST大水重组事项进行磋商谈判”一事,ST大水特于今日发布公告予以了澄清。有意思的是,与南京美强极力“推荐”当代置业参与ST大水重组不同,大同市国资委对此似乎并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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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称,经公司查询后获悉,南京美强确实出具了《声明与承诺函》,即南京美强同意由厦门当代置业集团与大同国资委就ST大水拍卖股份的处置及后续重组有关问题进行磋商及谈判。
但颇值得玩味的是,ST大水在向实际控制人大同市国资委发函核实此事时却得到另外一种“答案”。大同市国资委向公司复函称,截至目前未收到媒体报道中提到的南京美强的相关承诺函,并强调未与南京美强就引入厦门当代置业集团进行过相关的筹划、商谈;也未与厦门当代置业集团就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过磋商谈判。同时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与厦门当代置业集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三个月内也不与南京美强就引入厦门当代就资产重组事项进行筹划洽谈。
值得注意的是,大同市国资委曾于2009年9月2日给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报了《关于启动南京美强特钢重组ST大水工作的函》,请山西省高院通知南京美强履行重组公司工作,要求南京美强方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股权款打入山西省高院指定账户内,但截至目前,山西省高院还未收到南京美强相关股权资金。
有分析人士表示,一面迟迟不付股权拍卖款且在重组上不作为,另一面却又独自“拉来”当代置业参与ST大水重组,南京美强的上述举动或已遭至大同市国资委不满。而就在今日复函中,大同国资委也已明确表示后续不排除引入其他第三方重组ST大水的可能。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