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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将“代签名”保单视为无效

来源:金融时报
2010年01月06日10:25
  保险公司可将该“代签名”保单视为无效

  老百姓买保险买的是保障,图的是放心,但面对各种各样的保险推销术,如果不仔细辨别,往往会在投保时掉入“陷阱”,真正出险时很可能难以获得赔偿。

  记者近日采访多位业内资深人士,了解了一些投保时较为常见的问题,消费者投保时应当格外留心这些情况。

  认清分红方式

  部分消费者投保时理解出现偏差。以目前国内热销的分红险产品为例,其分红方式包括美式分红和英式分红,前者又叫现金分红,包括现金领取、累计生息、抵交保费及增额缴清等红利领取方式;后者又叫保额分红,是指将红利变成保额复利递增,而非按照保额分红。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印制的分红险产品宣传册上的收益率均为演示利率。根据保监会的最新规定,用于利率演示的分红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4.5%、3%,但这只是假设利率,实际分红水平并不确定。

  保单切勿代签名 莫省略个人资料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尽管监管部门严格禁止保单代签名的行为,但在实际投保的过程中,仍有部分消费者或代理人为了图方便采取代签名的方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因此,如果保单上缺少投保人的亲笔签名,保险公司可以合同不成立为由将该“代签名”保单视为无效保单,从而拒绝理赔或退保。

  业内一位资深代理人告诉记者,除了保单签名处一定要确保由投保人亲笔签名外,其他个人信息,如健康状况等最好也由自己亲自填写。

  据记者了解,不少消费者觉得填写个人资料太麻烦,于是在保单签名处签名后就将剩余内容交给代理人处理,有些代理人为省事或确保保单能够审核通过,故意忽略掉某些信息,而这可能为日后的理赔埋下“祸根”。

  比如某女士怀孕期间投保,代理人未在保单上填写其具体怀孕信息,结果日后理赔时,保险公司方面称,怀孕超过一定时间的孕妇不能投保该产品,投保人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因此保单无效拒绝理赔。

  此外,消费者还要注意的是,在购买寿险产品时,保单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两处均需由相应人员亲笔签名。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有些消费者认为,自己为家人投保就可以直接代替被保险人签名,反正都是一家人,但实际上这种“代签名”保单也属无效。

  专家提醒,无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如何亲密,包括夫妻、父母与成年子女,投保人都不能代替被保险人签名。
责任编辑:董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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