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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勿忘进城农民身份“市民化”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0年01月06日15:58

  城镇化勿忘进城农民身份“市民化”

  作者:■张道航

   2009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推进城镇化置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地位,这一决策必将大大促进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但也必须看到,城镇化的过程是大批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定居于城镇,

并实现其身份由“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因此,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在改变进城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同时,实现其身份的转变废除户籍制度的福利内容和实现进城农民身份市民化,是对中国传统身份社会的挑战,势必会遇到来自传统观念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诸多障碍,是一项十分艰巨的改革任务,应当采取逐步推进的改革策略

   2009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推进城镇化置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地位,这一决策必将大大促进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但也必须看到,城镇化的过程是大批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定居于城镇,并实现其身份由“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因此,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在改变进城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同时,实现其身份的转变。

   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中期至今,一直执行着严格的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城乡分割的身份制度。而目前这种生活和工作地同户籍登记地之间分割的身份制度,不仅扭曲了劳动力市场信息,阻碍了进城农民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更让他们无法以合理的价格享有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住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福利。然而,任何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都不能容忍社会福利资源在各成员间分配差距的长期无限扩大,尤其是与民生相关的基本生存条件的长期无限扩大。因为这种差距的扩大,势必带来社会成员之间的裂痕,造成社会张力的增大,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必须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改变进城农民的身份,废除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各种社会福利内容,实现进城农民身份的“市民化”。这可以说是当前中国新一轮城镇化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而此前改革开放30年来的城镇化,尽管有大批农民工进城,但是由于未能实现其身份的市民化,也就无法改变他们“客居他乡”和“叶落归根”的生活定式,从而也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缺憾。

   与许多国家在经历了20至30年的发展即实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不同,目前中国在经历了30年的改革和发展后,仍未完成这两项任务。但是,在今后的20至30年时间里,中国必须走完工业化和城镇化这两个过程,才能在本世纪中叶跻身于现代化国家行列。而工业化是建立在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壮大的基础上的,没有一个稳定的和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实现工业化。然而,改革开放30年留下的缺憾,不仅是我们尚未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这两项任务,更有产业工人这一社会阶层的断层。仔细观察可以发现,现在的城市市民已经很少还有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上从事劳动的,这些岗位已经基本被农民工替代。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亿万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应当看到,这些流动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无论与传统意义上还是现代意义上的产业工人相比,都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农民工返乡现象的出现,更让我们进一步看到,如果农民工进城依旧停留在目前这种“候鸟型”的城乡流动方式上,中国的工业化也就难有一支稳定和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从这个意 义上可以说,实现进城农民身份市民化,将直接决定着中国的工业化进程。

   实现进城农民身份市民化,也是改变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需要。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2006年我国农户家庭经营耕地平均只有8.26亩,比1996年还少了0.5亩多。这样一种小农经济的农业经营格局难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其增收空间十分有限,只可以解决温饱,无法实现富裕。只有减少在农村务农的农民才能让留在农村的农民富裕起来,而减少农民的出路又必须让部分农民进城务工,进而实现其身份的市民化。因此,可以考虑实施一项土地制度的变革,即由政府部门回购进城农民的土地,使进城农民得到一部分进城购房置业的资本,然后,再把政府回购的土地交由农村社区分配给留在农村的原居民。这样,既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本制度,又可以让进城农民有了解决住房问题的资金来源,还可以提高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程度。从全局和长远看,这既兼顾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也有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可以说是一项一举多得的战略之举。

   废除户籍制度的福利内容和实现进城农民身份市民化,是对中国传统身份社会的挑战,势必会遇到来自传统观念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诸多障碍,是一项十分艰巨的改革任务,应当采取逐步推进的改革策略。因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决定,首先放开部分中小城镇的户籍制度。根据这一精神,可以选择在区位条件较差的地区完全放开小城镇、县城和地级市的户籍,将那些长期(比如5年以上)在这些城镇或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子女,登记为城市户口,并将其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解决其住房、医疗、养老以及子女入学等问题。在此基础上,逐步将这项改革向区位较好的地区推开,最终在全国范围废除户籍制度的福利内容和实现进城农民身份市民化。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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