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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连续两天发文 再次为听证制度正名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孙书博
2010年01月08日06:27

  在哈尔滨、济南、福州水价听证会所暴露出的问题被社会广泛关注后,对于这些问题的广泛争论也从对个体事件的探讨,转移到听证会制度本身的质疑。对此,国家发改委连续两天在其网站上发文,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7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题为《“逢听必涨”还是“逢涨必听”?——听证会热门话题系列谈之二》的文章,而此前一天,该网站发布了《听证会是真听还是“作秀”?——听证会热门话题系列谈之一》。

  这是国家发改委自公布哈尔滨水价听证会调查结果后,连续两天,以专家访谈形式为“听证会制度”的存在和取得的效果正名。

  昨日的“系列谈之二”文章称,听证会这一行政程序公开、透明的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通过改革不断完善,不能一棍子打死。

  根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从听证的结果来看,并非全部涨价。2008年国家发改委组织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听证会。这说明听证会也有听“降”的。

  不过从整体来看,自听证会制度实施以来,涨价仍然占到绝大多数。

  对此,文章称,价格听证会大多是“涨价会”的原因,除了历史上我国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性产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实行带有“福利性”的低价格政策以外,还包括多元化的利益诉求问题。

  文章中称,尽管客观上一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上涨,但具体到每个品种的价格为什么上涨?上涨多少?涨价对群众生活有何影响?政府会不会“甩包袱”,把本该由财政投入解决的让消费者通过价格负担,等等,这些很现实的问题,都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不能通过内部程序进行调节,而应该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允许旁听和公开报道,加强社会监督。利益多元化要求政府在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和平衡多方面的利益关系,采取听证会的形式无疑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事实上,价格听证会制度是老百姓参与到关系自身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公开反映自身诉求的有效途径之一。不过,近年来各地举办价格听证会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造成了老百姓对于价格听证制度存在的怀疑和不理解。

  要打消老百姓对于价格听证制度的怀疑,最终对这一制度加以认可,首先需要政府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的制度建设,将相关的部门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工作,落实到价格听证的全过程当中,保证听证程序的全公开和阳光化,同时,必须切实保证老百姓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只有这样,“价格听证制度”才能获得老百姓的最终认可,听证制度的本来意义才不会被扭曲。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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