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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网售不得低于8.5折 被指涉嫌有违反垄断法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11日09:21
  新书出版1年以内必须按标价销售,不得打折?网店销售新书可略优惠,但不能低于8.5折?那以后到哪儿都买不到七折八折的新书了?……

  1月8日,酝酿两年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正式出台,其中关于新书不得打折、特别是网上书店卖新书也不得低于8.5折的规定引发网络争议,很多习惯在网上买书的网友表示不满。有法律学者直指这一行规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1月8日,酝酿已久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议、修改后正式出台。这个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以下简称图书三协会)联合制定发布的规定,一经公布就备受关注,特别是其中要求网上书店卖新书不得低于8.5折的规定更是引发争议。

  《规则》目前只是行业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规则》中称对包括网上书店在内的所有图书发行销售企业具有“自律约束力”。

  一般不许打折,最多只能8.5折

  根据此次发布的《规则》有关促销的规定,除了特殊情况,“新版图书出版一年内,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的价格销售,不得打折销售。”

  这里所指的特殊情况,包括机关团体采用竞标方式采购、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等四类,即使在这些经销商可以优惠促销的情况下,“优惠价格不得低于版权页定价的85%”。

  这条“8.5折”条款,甫一公布,就受到了多方质疑。随着当当、卓越亚马逊等网络书店的崛起,网上购书正逐渐成为消费潮流,新华书店这样的传统书店承受着越来越大的生存压力。此次交易规则中的“8.5折”规定,也被普遍认为是针对网络书店“低价倾销”而制定。

  《规则》第30条规定,“本规则对全国从事图书交易活动的供货商、经销商具有自律约束力”,

  网友:九成反对“8.5折”

  与国营图书经销商的叫好声相比,作为消费者一方的网民对“8.5折”条款质疑颇多。规定公布后不久,国内知名的书友论坛“豆瓣”上很快就出现了《拒绝购买8.5折新书,坚决抵制,<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帖子,与购书者切身利益相关的“8.5折”规定,让很多网民直呼“莫名其妙”。

  “书的价格那么高,不打折怎么让大家都来读书!”网友dechoz介绍说,“从来都只买7折以下的图书,同一种书都会比较几家网上书店,谁最便宜去谁家买。”

  在很多网友看来,如果要采取行业干预的话,首先要规范的是图书的定价,尤其是那些动辄上千元的精装“四大名著”、“二十四史”等“装饰类”书籍,“你就别跟我说版权了……凭什么卖这么贵,经常看到一些书店1折2折地卖,就知道这些书的利润有多高。”

  此外,还有很多跟帖者担忧,过高的行业限定价格,很可能会促使人们去购买价格低廉的盗版书。“现在是买方市场,出这样的规定,简直就是间接支持盗版,书商估计又是第一个受害者”。

  一份在线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网友中有92.15%反对网上销售不低于8.5折的规定,赞同的仅有4%。

  1 业内人士:消费者需要慢慢适应

  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施春生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目前折扣基本都在7.0折-7.5折,如果规定提高折扣,执行起来难度可想而知。再比如一些大型书展已有不少年实行全场80%优惠,若改变折扣,如何让读者适应是一个问题。”

  《出版营销》杂志主编三石表示,行业协会等应负责向社会读者做好宣传工作。因为原来消费者7折从网上书店买书,还可以送货上门,他们已经形成了这种消费模式,现在如果突然变了,消费者需要一个适应过程。

  法律学者:涉嫌垄断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规定还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这种规定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该立即予以纠正。”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行政法博士生张效羽在博客上分析评论说,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以“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为内容的垄断协议,而《规则》实际上就属于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出版社)与交易相对人(书店)达成的有关限定向第三人(消费者)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8.5折)的协议,“这种协议,是垄断协议,和前些年家电厂家与家电卖场达成的限价协议本质上无异。”

  此外,按照《反垄断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图书三协会的行为也正好是符合这条规定的主体。

  尽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在他看来,8.5折的限价条款并不适用于此规定,因为每个商品的利润率是不一致的,所以不可能对低价倾销制定统一的标准。“当我们认为8.5折销售是低价倾销的时候,前提是图书的利润率就是15%,而这是非常荒谬的假设,有些畅销书,其利润率可能是30%,有些学术书籍其利润率可能只是5%。一本书的利润率是由市场前景和经营者自身经营水平等决定。这种通过某种普遍适用的规则的方式界定低价倾销,实际上是无视市场经济的法则。”

  新闻背景

  草案原无网店内容

  新闻出版总署2007年底召集了全国60余家出版社社长、省新华书店经理到北京给《规则》草案提意见。据悉,当时参与讨论的发行方中也有民营书店,比如广东学而优;网上书店,比如当当网。

  当时草案并没有对网上书店新书销售不得低于8.5折的限制,但据《中国新闻出版报》2007年12月10日报道,在讨论会上,“大家认为,目前网上书店是业务管理的盲区,希望《规则》增加对网上书店约束的内容。”这一意见最终体现在了《规则》正式文本中。

  险些具有法律效力

  《规则》由新闻出版总署牵头组织图书三协会制定,以行规形式下发,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过《规则》的制定、修改等都是在新闻出版总署领导、审批下进行的。

  据报道,为了提高《规则》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新闻出版总署本来希望将《规则》作为《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的附件颁布,那样就成了法规的一部分。但是《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迟迟未能升格为《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那《规则》自然无法作为条例的附件出世,所以原定2008年初颁布的《规则》就一直拖了下来。

  2010年1月8日《规则》最终还是以行规的形态出台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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