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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须申报财产”,起步了就别停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1月13日07:45
  据《人民日报》1月12日报道,1月10日,宁夏首府银川的媒体上,《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为期一周的公示期(1月4日至10日)结束。这个2010年“第1号公告”,对于拟提拔的两位处级干部来讲,格外有分量:新提拔处级干部须申报财产。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是反腐败的好机制。通过公开官员财产,实现权利对权力的监督,这是国际惯例,也是我国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公开官员财产不差论证只差行动,既有国外大量成熟经验可供借鉴,又有国内相应实践进行支撑。然而,尽管舆论呼吁了多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至今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我们看到的是,官员财产申报的相关立法仍举步维艰。原因不言自明。多次为官员财产申报求“法”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作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

  或许正因如此,银川才退而求其次,先让“新官”实施。我赞赏这种制度尝试,尽管还不能说是实质性的突破。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曾刊登署名为刘日的文章指出,“新后备干部”相对年轻、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更重要的是他们将要“进步”、将要“担当重任”。所以请他们率先公示财产,让他们接受新的清廉的文化和规则最为合理。

  虽然从逻辑上说,官员财产公开,是一项面向所有公务人员的制度设计,只选“新官”的“选择性公开”不够公平,但能迈开这一步,就给了人民进一步想象的空间和期待。

  也许有人会说,掌握新官考核管理大权的“领导干部”们自己都没有进行财产公开,没有以身作则,如何去严格要求“新官”?何况如此财产公开依托于廉政谈话,只是一种填表式的自我申报,并且“目前这项"新规"所公开的载体还局限于本单位政务公开栏,暂不涉及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因此认为这种公开只是有限的公开,连外部监督都没有引入。但回首中国的改革,要想真正推进,往往都要从增量开始,因为增量会越来越大,存量则会越来越小,假以时日,增量的逻辑就会取代存量的逻辑。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确立和推行,是一项渐进性的行政体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笔者的希望是,起步了就别停步,尤其要谨防在这方面的制度探索成为“廉政花样”,看上去很美,听起来轰轰烈烈,可热闹一段时间以后再回头去看,还是需要再改。

  (鱼烟罗,山东淄博市民)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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