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公告,因
天目药业(600671)未就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持续、多次占用公司资金一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予其公开谴责。
该事项包括:200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3260.43万元;200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8055.37万元;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2768万元;2009年1月,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320万元。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证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决定给予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给予原董事长章鹏飞、原董事兼总经理郑智强、财务副总监吴青平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