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签订金融合作备忘录 跨境ETF产品或受益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1月20日08:07
CBN记者 曹金玲 舒时
上海与香港两大金融中心的相互融合在新的一年中受到更高的关注。昨日,两地官员签署了一份涵盖面甚广的金融合作备忘录。
“支持和鼓励上海证券交易所按内地监管机构的要求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在企业上市、产品开发、产品合作、信息互换等方面加强合作。”昨天,上海市金融办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昨天在香港签署的《关于加强沪港金融合作的备忘录》(下称《备忘录》)明确写道。
事实上,上海方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一直在努力推动包括香港市场在内的跨境ETF产品,但这仍有待中央相关部门的最终拍板,落实时间也就较难掌握。所谓ETF,是在交易所上市的指数基金,大多为机构拿来做配置、套利或对冲的工具。如果能在上证所推出港股的ETF产品,则将建立连通两地资本市场的桥梁。
2009年12月底,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于北京的述职中也提到,要研究港股ETF和中国预托证券(CDR)在内地挂牌的具体措施,促进上海和香港证券市场的合作。
有分析人士则指出,相比此前的“港股直通车”,港股ETF在沪深股市上市的风险相对小些。不过监管层面仍持谨慎态度,所以应该不排除在初期推出较小型非主流港股指数ETF的可能性,如标智香港100指数ETF等。
根据《备忘录》,沪港确定金融市场发展、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互设、加强金融人才培训与交流等方面为双方金融合作的优先领域。其中包括鼓励和支持两地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互设分支机构和拓展业务,为两地有合作意向的机构在资本、技术、研发、业务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提供支持和便利。
就在昨天沪港两地官员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前夕,有香港媒体报道称,特区政府对上海建立国际板甚感忧虑。香港证监会主席方正在出席仪式后表示,沪港两地深化合作是好事,两者不是竞争关系。“短期内看有竞争,但是长期是三互(互利、互动、互助)关系。”他对记者说,“这次协议的签署意义重大。”
去年4月份,国务院在《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中就曾明确提出,在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框架下,积极探索上海与香港的证券产品合作,推进内地与香港的金融合作和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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