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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诉王天伦案开庭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1月20日00:03
  1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四法庭,被告席上空空荡荡,本应该站在被告席上的,是被称为“重庆屠夫”的王天伦。与之对簿公堂的是上市公司上海梅林(600073)

  王以暴力方式垄断重庆近半壁的猪肉市场,终在此轮重庆打黑中东窗事发。2009年12月30日,重庆 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王天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八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其犯罪组织从事犯罪期间所聚敛的财产被依法予以没收。

  2008年9月,上海梅林斥资8650万元,从王天伦及其弟王东明手中,收购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今普”)51%股权,从而掌控了这家在重庆生猪市场占有率超过40%的企业。

  但令市场诧异的是,当时重庆今普身负8657万元应收账款,且有超过200万元的土地增值税、房产税需要支付,但上海梅林在经过尽职调查之后,仍与王天伦、王东明签下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当时有两种选择,一是降低上海梅林支付的对价,二是王天伦对应收账款予以保证。”担任上海梅林辩护律师的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贺伟跃表示。

  最终上海梅林选择继续这一交易,不过,王天伦在股权转让前后,先后出具了3份保证函,承诺如果上述应收账款在2009年12月31日前无法按期收回,形成坏账,则由其本人予以抵偿。

  “这些应收账款,很多是农贸市场的欠款,且没有相关的合同,甚至账面上有的应收账款的客户,名字就叫"土匪"。如果按照王天伦之前的手法,也许是可以收回的,但现在几乎全部都是坏账。”贺伟跃表示。

  但上海梅林在2008年9月发布的收购报告书中,对王天伦所做承诺并未提及。记者就此采访上海梅林,但对方以董秘出差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1月19日,上海梅林收报11.04元,跌1.6%。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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