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昔日上海地产富豪雇凶伤人案牵出的原上海中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祥集团)董事长、总裁秦金龙等3人在公司改制过程中涉嫌侵吞1.61亿元国有资产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合议庭一审认定秦金龙贪污数额为3580万元,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
财产2000万元。其他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7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一人为缓刑。
此前的2009年11月4日,原上海
新世纪懿德房产公司董事长周小弟被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非法倒卖土地等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3亿,而这起引发全国关注的土地争夺血案背后,司法机关发现被反复倒卖的三林懿德地块竟是国有房产公司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房公司)在转制为民营公司中祥集团过程中的隐匿所得,最终牵出了一个涉嫌侵吞3000亩土地的贪污大案。
无论在上房公司还是中祥集团,秦金龙均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与秦金龙一同被控的是原中祥集团副总、财务总监丁蓓丽和党委书记张勇。据检方指控,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秦金龙伙同丁蓓莉、张勇在转制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未将上房公司名下的浦东三林懿德新村2536余亩地块等列入转制资产,并非法占有上述地块的转让收益。其中秦金龙被控侵吞国有资产1.61亿余元,丁蓓莉、张勇被控分别参与侵吞国有资产1.06亿余元和87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