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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中小投资者新股定价的话语权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年01月25日04: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汪震宏

  新股发行的“三高”现象,是指“高市盈率、高发行价、高募集资金”。三高现象一直饱受投资者的诟病,也是近期监管层关注的重点。

  关于新股发行的“三高”难题,笔者提出以下解决措施,希望对新股价格形成机制有所裨益。

  首先,证 监会应当对发行价格有所限制。中国的资本市场处于新兴加转轨期,各方面的制度尚不成熟,定价完全市场化会带来许多负面效应,监管部门应该适当限制。现阶段,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采取市场询价和价格指导相结合的制度。先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来确定初步的发行价格,报证监会审核,证监会设定相应的市盈率或募资倍数上限,对于超过的部分,证监会可以进行干预。

  其次,完善新股发行价格形成机制。目前的新股定价机制,走的是机构哄抬路线,中小投资者在新股定价中没有话语权,这就造成了网下20%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决定了网上80%股份的中小投资者的命运。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就应该让中小投资者也参与到新股的定价中来,因为广大散户才是A股市场真正的投资者,他们为这个市场付出最多,理应让他们也参与新股的定价。

  再次,引入存量发售制度。存量发售是指公司在IPO时卖掉一部分老股票,可避免发行过多新股造成募集资金过多,同时有助于增加新股上市首日股票供应量,降低市场炒作因素,减少限售股份积累。作为成熟市场通行的一种新股发行方式,存量发售为多数公司在海外各种市场IPO时所采用,这种发行方式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使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东尽早分享公司运作上市后的成果,同时也有助于本身不缺资金,但希望通过上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优质企业上市,使市场的上市资源能够更加丰富。

  最后,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三高”现象的产生,与新股不败的神话有很大关系。要改变新股稳赚不赔的思维定势,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对于操纵新股股价的投机者,交易所可以采取临时停牌、限制异常交易等措施,以示警戒。只有当高价发行的创业板和中小板公司股票都像大盘股一样纷纷出现破发,特别是在上市首日就出现破发现象,彻底打破新股不败的神话,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新股发行市盈率不断攀升的局面,让新股定价真正反映公司的基本面。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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