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难解欠薪问题
李亚广(新会)
每年年底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市内多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而根据专项检查方案的安排,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自查自纠,并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自查情况;对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然而,笔者对这种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式的检查方案实效心存疑虑。毋庸置疑,“大检查”式的执法活动就其形式而言,场面声势浩大,的确有很大的震慑作用。特别是一些有拖欠工人薪酬想法的用人单位,在此背景下大多不敢贸然顶风作案。不过,对于一些惯常大胆妄为的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的检查方案无异于让盗贼公开检讨自己的过错,他们怎会轻易地“自首坦白”?这显然是一种过于天真、理想而不切实际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