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详解个税热点———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举行了以“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为主题的在线网谈,网谈中,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物业税、环境税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物业税、机动车环境税
如何征收?
针对目前税务机关采取什么政策抑制房价上涨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指出,税务机关是税收政策的执行机关,对于国务院已经出台的各项房地产税收政策,税务机关通过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落实契税“先税后证”、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等措施进行了落实,物业税的改革目前还处在研究和准备阶段。
在谈到目前业内广泛讨论的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这一问题时,杨遂周指出,环境税税制正在研究之中,具体的征税范围、实施时间、管理机关尚未确定。
■年终奖、过节费
如何计税?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以下办法计算应缴税额: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说。
■公积金、社保费
是否也计税?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均属于社会保险费的范畴,那么社会保险费与公积金是否也属于纳税范围?究竟该怎样计征个税呢?
缪慧频指出,按有关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先扣除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完税凭证
该如何开具?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有三种类型:
一是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由扣缴单位给纳税人开具,是目前我国纳税人取得完税凭证的法定方式和主要方式;
二是通用完税证,适用于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如个体户、独资企业投资者,由税务机关开具;
三是完税证明,因其要求信息数据等标准较高,目前在税务机关试行开具。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