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合规管理任重道远
自2005年以来,在监管当局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与机制的建设全面起步,并不断探索科学、系统、实用的合规风险管理的理论、方法、工具以及最佳实践。
日前,首届“普信咨询——《银行家》:银行业合规
管理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国银监会合规风险管理领域、国家财政部内部控制管理领域的领导以及各大银行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合规管理领域的管理专家,对中国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的研究方法、发展方向和思路、实践成果等方面开展交流和探讨。国家财政部会计司朱海林处长在研讨会上指出,财政部一直在推动企业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的建设。2008年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近期会接着发一系列指引,《规范》和相关指引预计2011年首先在境内外上市公司推行。
朱海林强调说,相关指引的推行意味着内控需要审计,不是简单搞个内控就可以了。“我们跟国内几家大银行深入交流过,搞合规很难,执行起来很难,这个难有很多方面,有很多关系要处理。比如说与银行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的关系,这些怎么结合好,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还有监管方面的问题,管理部门出台了很多规定,银行要有一个消化吸收的过程,要建立一个好的机制,现行的一些做法值得中小银行来借鉴。”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李劲松处长也在讲话中指出,合规本身来说是入门容易深化难的事情,银监会作为第一推动力,把这个事情推出以后,商业银行也都进展很快,行动很迅速,思想意识上也都比较到位,但怎么深入确实是一个很大的课题,无论是银行还是银监会,都是在不断的摸索、思考之中,但是现在应该说还没有一条完全成形的道路。
李劲松认为,检验合规的成果并没有一套流程,只能靠金融危机来检验,至少在目前还没有完全地显现出来,特别是对我们已有的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的检验,并未形成。“我特别要提供一个观点:合规工作你做得再多也是必须的,你只有在变天前把房屋补好,下雨的时候才不会手忙脚乱,任何时候都不要过高评估合规工作的成绩。”他说。
中国民生银行法律与合规事务部副总经理陈王君代表银行业者发表了对监管层的期望。他表示,商业银行和合规风险管理之间天然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希望监管机构关于合规能提出硬性要求,即制度性要求;目前监管机构提出的细节要求很多,但是没有上升到合规的强制管理、统一管理的层面。各个商业机构都在探索合规的道路上摸索前进。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来自一个监管阶层的强力推动。
陈王君在谈到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基本定位时指出,这个定位就是合规到底管什么,作为一个商业银行,从管理层到具体的管理部门、到一线的操作,合规风险管理管什么,目前还不是很清楚,这是今后需要加强探讨的。如果银行内部对合规的定位问题没解决,很多东西推行起来就非常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