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增加10%
■刘国余
今年山东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新农合运行机制,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120元,……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救助额太低并非农民“救命稻草”、基本医保条杠还是太紧了,这是代表和委员们在谈到新农合时的普遍看法。他们认为,?a href="https://q.stock.sohu.com/cn/601988/index.shtml" target=_blank>中行
屡┐搴献饕搅浦贫纫约俺鞘幸搅票O罩贫戎械摹跋薅ㄒ奖6ǖ阋皆骸薄ⅰ跋扔刹∪说娓陡叨钪瘟品延谩薄ⅰ捌居行本莺拖喙厥中匆欢ǖ谋壤斜ㄏ钡裙娑ǎ嬖诤芏啾锥恕?/P>山东省政协委员、聊城市人民医院医保处主任司淑芳说,新农合对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偏低的问题很明显,“一个农民每年门诊报销5000元、住院统筹基金最高只报销5万元,很难解决农民看大病难的问题。”
山东省政协委员、菏泽博爱医院院长钟国栋也认为,“农民现在仍看不起大病”,新农合却“越是大病,花钱越多,报销的比例反而越低,大病致贫、大病返贫表现更突出”。
有委员建议,可以如设立临床路径一样,确定恶性肿瘤、移植、关节转换等几种发病率较高,花费达到一定金额的大病,在新农合原有报销的基础上,再增加10%的报销比例。
在谈到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时,很多代表和委员都表示,目前制约农村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是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卫生设备配备水平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山东省政协委员、泰安市泰山区工商联会长刘凤认为,目前众多乡镇卫生院面临倒闭或处于勉强维系的窘境,很难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健康的需要。她认为,政府投入不足导致人才匮乏,有限的卫生资源也制约了卫生院的发展。
有代表和委员建议,省政府调整并明确基层卫生工作的重点发展地位,在继续加大政策倾斜基础上,加大财政支出制度改革,逐年增加医疗卫生投入,并切实保证这些卫生投入用于发展基层卫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