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N记者 刘浪
似乎是一种默契,
京新药业(002020.SZ)第三大股东的连续抛售行为,得到其第一大股东的接盘“支持”。
根据京新药业公告披露的情况,2010年1月27日,公司接到第三大股东浙江康新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康新化工”)通知:2010年1月27日,康新化工通过深
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京新药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70000股出售给了吕钢,交易量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6%,交易价格为8.83元。
吕钢为京新药业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前,吕钢持有京新药业25122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4%,增持后持有30192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3%。而本次减持前,康新化工持有京新药业股份6806328股,占其总股本的6.702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减持后,康新化工仍持有公司股份1736328股,占总股本的1.7098%,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吕钢与康新化工曾对于未来的减持价格进行了承诺:在2010年11月10日前,吕钢承诺其所持有的合计30192220股出售价格不能低于每股10元。康新化工则承诺在2010年11月10日前出售所持京新药业股份的价格不能低于每股7.34元。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京新药业昨日收于9.88元,所以康新化工的承诺就显得有点多余了。
实际上,康新化工曾经是京新药业的第二大股东,最近半年时间,它接连减持了手中的京新药业股份。京新药业今年1月21日公告披露,从2009年7月21日至2010年1月19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康新化工通过二级市场以及大宗交易累计出售公司股份371万股,占总股本的3.65%,平均交易价格10.14元,减持最低价格均高于7.34元。
按照京新药业今日公告描述,康新化工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持所持有的京新药业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