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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丽萍:为发行人提供IPO机制选择空间

来源:中证网
2010年01月29日12:12

  中证网讯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今天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讨会上建议,在股票发行制度中及时引进配套制度,为一级市场高效运行提供充足的制度供给条件。一是认可并及时推出存量发行制度。在发行规模越来越大、发行人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应该有这样的制度安排。二是针对中小板发行人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以及中小企业对IPO灵活机制有更高要求的特点,建议考虑在询价制之外,为创业板、中小板发行人提供定价发行等其它IPO机制的自由选择空间。

  宋丽萍还表示,承销商就切实承担责任,全面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奠定最重要的微观基础。首先要提高定价能力,并且引导理性竞价,为市场提供高质量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就是估值报告。我们分析了上百份的中小板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发现有很多问题,有些是基本的基础性缺陷,随意性比较大。建议承销商内部各部门要归位尽责,保持相对独立性。券商的资本市场部要切实起到协调、沟通发行人与投资者的作用,目前很多券商的资本市场部大多隶属于投行部,缺乏独立协调股票发行供求双方的权限,在定价过程中有可能迎合投资者利益的现象。宋丽萍说,建议建立对询价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估机制,强化对询价对象信用的约束。在创业板50家企业的询价过程中,有少数询价对象多次出现非理性报价和其它不当行为,承销商虽然对此有看法,对我们进行了反映,但是依然无法将它们排除在外。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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