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美台等地进口苯酚我国将实施为期五年反倾销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0年02月01日08:02
商务部裁定自1月31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商务部裁定,经调查,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对中国大陆苯酚产业造成的损害有可能再度发生,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苯酚实施为期五年的反倾销措施。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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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吸收国内“纯购买力”,恰恰有利于抑制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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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