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白皮书”:投资损失在所难免
来源:
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2月01日09:45
8折“甜头”诱入陷阱
杭州的许薇去年5月份经历了一番难以忘怀的退订房波折,五月初许薇一个从事市政建设工程的朋友传达给她一个难得的好消息:只要她在滨江区域的某新开一期楼盘买房,他可以托关系给她争取到8折的优惠;许薇全家非常动心:他们知道一般就连行情不好的时候开发商也只会给出九七、九五折的优惠,八折的折扣简直是闻所未闻。
优惠的诱惑难以抗拒,凭着对朋友的信任许薇前往该楼盘售楼处一看究竟,并仔细了解了楼盘的相关信息资料。5月的一天,许薇带着10万元订金顺利认购下一套该楼盘的顶楼房源,虽然最高层的位置让徐薇十分不满意,但是一想到可以便宜原价20%,按总价便宜40万心里也觉得值了。
然而在签认购书缴纳订金的时候,售楼处称在没有得到领导给予折扣同意的情况下仍需要在协议里标写原价。在这个时候,许薇并没有引起警觉,她仍然相信朋友的硬关系能够在不久搞定这个折扣,只不过需要一点时间。
眼看签订预售合同的15天期限临近,许薇按认购协议必须得按时交上首付房款,可是另一头朋友的优惠折扣却杳无音信了,这就等于默认她需要按照原价买房!原先40万的优惠没有了。
这下许薇傻眼了,30多层顶楼的房子本来就并不中意,现在竟然要原价出200多万买进;全家都打了退堂鼓。可是10万定金就这样打了水漂,有去无回又实足让人心疼不已。于是,在另一些朋友的帮忙下,关系拖来拖去,10万本已泡汤的定金损失终于开发商同意松口。
5月底许薇终于在银行领取了开发商退还的10万定金,银行工作人员还不解地说了一句,最近这家公司怎么进进出出这么频繁。2009年5月份的杭州房价正是走出低谷阴霾的时候,房价开始有升无降,成交量也逐渐放大;7、8月份,杭州市中心一些热门板块甚至出现了抢购的狂潮。许薇现在回想起来,当初能成功退订并挽回定金损失真是幸运,如果不是处在上升的行情里,如果没有另一个好朋友的帮忙,这10万块可能就真成了用来买教训的学费了。
像许薇这样在没有签订预售合同、交首付房款之前退房的,一般只损失定金;但如果签了买卖合同就没有这么简单又幸运了。
退房闹上法庭,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损失8.5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孙彬彬律师告诉理财周报记者,对于想要退房的购房者,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
孙律师根据最近一位客户的情况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王曾向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套总价200万的房屋,合同约定首付30%在合同签订之日付清,剩余70%采取贷款方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对于合同解除的问题,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如房产公司延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或无法及时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王曾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王曾逾期付款达90日的,房产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任何一方因合同约定之外的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方应当按照总房价的3%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王曾签完合同后就支付了30%的首付款,但之后市场的波动让王曾觉得自己的房子买得太贵了,一点也划不来,就不想支付剩下的贷款了。王曾决定退房!
当他向房产公司提出退房的要求时,房产公司拒绝了。王曾于是向房产公司发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通知,房产公司将他告到了法院。最后,王曾还是要向房产公司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3%的违约金,也就是人民币6万元。
孙律师说,在这次的退房中,王曾除支付6万元的解约违约金外,还支付了诉讼费15000元和律师费10000元,共计8.5万元。2万定金打水漂
广东茂名的潘飞(化名),和妻子两个人在广州做批发生意,打拼了十年时间,积攒下了一些财产。在广州的这十年中,夫妻两个以及后来出生的孩子一直生活在租来的房子里,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始终是他们的梦想。
去年8月,潘飞留意到了金沙洲一个大型地产开发商的房子,尤其是其沿江的江景房,对他来说有着很大的吸引力。由于做生意占用一部分资金,他和老婆商量先买套小单位。而等到开售那天才得知,小单位已经卖完。据潘飞回忆,当时售楼现场非常火爆。“当时总共出售的房子不到200套,却来了1000多人,场面都有点混乱了。”虽然没有了小单位,但是他看得出来,妻子有点不甘心,毕竟妻子盼房子已经盼了很久,在这个节骨眼上,夫妻两个都不想空手而归。
“先生可以先交定金,如果您现在交了定金,将来您如果真不想要房子,损失也就是两万元;如果您不交定金,您将永远失去得到您心目中的房子的机会。”售楼小姐一番话说得潘飞动了心,于是当场决定买套大户型,付了两万元的定金。
潘飞要买的这套房子位于此楼盘8号楼的6楼,共178平方米,原价是1.4万元/平方米,折后价为1.25万元/平方米,这样算起来,潘飞买下这套房子要花费235万。潘飞说,买下这套房子,光首付就要65万,剩下的房款采取银行按揭的方式,20年还清,每月都要还银行贷款近7000元。“老婆很开心,房子毕竟是她盼望多年的,但是还贷的压力也有点大。”潘说。
潘飞告诉记者,虽然售楼小姐说交了两万元定金后,可以有继续考虑要不要真的买下房子的机会,甚至可以退掉房子。但是自己当时是意志坚定买下房子,就签了购房合同,根本没想到日后真的会退房。
交了定金之后,夫妻两个就会抽时间到金沙洲看看未来将属于他们的房子,但是,渐渐地,夫妻两个就发现了问题。
原先楼盘的宣传广告上说紧邻地铁站出口,潘飞以为步行几分钟就可以到,没想到开车从地铁站出口到楼盘所在位置都要十分钟。并且,广告说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但实际上虽然公交路线经过此楼盘,但是在此楼盘并没有公交站牌,坐公交车也很不方便。潘飞夫妻俩本来开车上班,但是金沙洲离他们上班的地点太远,本来想依靠这里的“便利”交通,没想到愿望成空。
后来,潘飞也陆续听到了其他业主的抱怨,此楼盘虽然环境好,但是交通确实不便。加上生意越来越差,潘飞原本坚定买房的想法顷刻就被自己推翻,于是他想到了退房。
潘飞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认为是潘单方面违约,所以,定金将不会退回。但是潘飞认为自己之所以付了定金,售楼小姐的“鼓吹“也是其中的原因,所以至少应该退回一部分。
潘飞此后又找了开发商两次,但是最终还是没有退回那两万元定金。房子没有买到手,两万元也白白打了水漂。
律师:冲动购房惹麻烦,定金无法退
潘飞把自己损失两万元定金的原因归结为第一次买房没有经验,一去就被那些售楼小姐说动心。“不过大部分人都有和我同样的后悔,看房时千万别让售楼小姐摸透你心态。”潘告诉记者。
红棉律师事务所梁伟生律师把潘飞买房的行为归为“冲动购房”。潘飞在买房子之前并没有把房子周边的情况如交通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彻底搞清楚。另外,如果资金确实紧张的话,不必打肿脸充胖子,惹来后续的麻烦。房子肯定是要退,潘飞此刻最关心的就是那两万元定金能不能要回。对于那两万元的定金,梁伟生认为,定金是无法拿回的。潘交了定金,签了购房协议,则要履行协议规定。现在潘提出退房,是单方面的毁约行为,所以,无法取回两万元定金。而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曹雄则告诉记者,如果潘先生想在购房协议解除后的两年内提起诉讼要回定金,只要潘找出宣传广告与楼盘事实不符的因素,并且这些因素构成了潘买房的重要原因,那潘可以提出诉讼,要回两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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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