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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超标为何阴魂不散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2月02日08:34
  当我们以为悲剧可以结束、毒奶粉已经远离的时候,却蓦然发现三聚氰胺依然阴魂不散!这个残酷的事实,难免让人疑惑:某些不良乳制品企业是否真的从毒奶粉事件中获得足够的教训?乳制品行业是否真的做到痛定思痛?更关键的,相关部门是否真的从毒奶粉事件中学会尽职尽责?

  毒奶粉一度成为2008年人人喊打的词汇,随着三鹿案件相关负责人一一受审宣判,三聚氰胺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然而广东“两会”期间,副省长雷于蓝在参与医卫组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时提到,2008年的一批问题奶粉没有完全销毁,近日又流向了市场。据新华社报道,2009年以来,一些地方查处了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这些企业都是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生产乳制品。为此,国务院部署从昨日开始开展为期10天的乳品和乳制品专项整治。

  2008年9月11日,当时的三鹿集团发表声明承认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奶粉门”被推开。自此毒奶粉引发的检讨,从官方到民间,从媒体舆论到案头文牍,数不胜数。事件性质之恶劣,已用“结石宝宝”的健康乃至生命作了沉重的注脚。然而,当我们以为悲剧可以结束、毒奶粉已经远离的时候,却蓦然发现三聚氰胺依然阴魂不散!这个残酷的事实,难免让人疑惑:某些不良乳制品企业是否真的从毒奶粉事件中获得足够的教训?乳制品行业是否真的做到痛定思痛?更关键的,相关部门是否真的从毒奶粉事件中学会尽职尽责?

  当年的问题奶粉为何未被销毁,至今仍为祸人间?这是横亘在多数人心头的疑问。按照法律规定,被查处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该由执法部门保管或监督保管,而已经认定要被销毁的产品应该由执法机关销毁,而不是由问题企业销毁。是当初没有追查清楚毒奶粉的所有去向,抑或那些被确认应该销毁、已经封存的毒奶粉又因为某种原因重回企业?到底哪个环节出现了漏洞,让问题奶粉的“余孽”得以残存?如果当初没有操作的空间,如今也就不会让三聚氰胺一再地刺激大家脆弱的神经,每每等到事情已经发生、曝光之时才如梦初醒,或许民众为之付出的代价已被某些人遗忘。

  三鹿毒奶粉事件以来,各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工作被高度关注并有透明化趋势。从2008年12月开始,卫生部牵头,会同十部门开展乳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去年10月,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就乳品安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指出要力图避免因监管手段缺失发生新的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乳制品安全标准的重修工作,曾引发了一场大小企业的口水战,但由于乳品各种各类的名词术语让人迷惑,大多数消费者在选择牛奶时是盲目的。因此,对主持此项重修工作的政府部门而言,加强食品生产过程及终端检测、确保奶质安全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证明,只要存在监管漏洞,源头问题没有解决,同样的事故与悲剧就会如同遭受诅咒般一再发生。当初三鹿毒奶粉带来的震撼不小,各地纷纷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对问题奶粉进行监控,但仍然有人有机会在这些严厉措施的空隙中,找到让问题奶粉重见天日的余地,并制造了最近一系列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那么,其他一些并未引起轰动的问题食品,会不会同样也在悄悄回流我们身边而浑然不觉?

  导致乳制品三聚氰胺超标阴魂不散,自然是利益使然。开展乳品和乳制品专项整治,能摸查出到底有多少问题奶粉流入市面、流向何方,并造成什么影响。但是,在食品安全领域,只有切实从源头、各个环节进行堵塞,让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付出代价,才有可能还民众一个安全。正如没有检不出的物质,只是要不要检和要花多大成本检的问题一样,没有抓不了的食品安全,只是要不要抓和要花多大力气抓的问题。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董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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