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乃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农村信贷投放,金融支农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9年以来,人民银行综合运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利率、公开市场业务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指引,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安排信贷增长,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做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政策的金融配套服务,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数据显示,到2009年9月末,全口径涉农贷款余额为8.79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1.2%,同比增长29.1%,比上年末高8.3个百分点,比同期各项贷款增速低4.7个百分点。2009年新增涉农贷款2.00万亿元,占同期新增各项贷款的21.4%。从贷款用途看,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增长较快;从城乡地域看,农村贷款在涉农贷款中占比达81.24%;从受贷主体看,农户贷款、企业贷款和各类非企业组织贷款分别占22.48%、69.15%和8.37%。从贷款机构类型看,2009年9月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涉农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其各项贷款同比增速,分别达到48.55%、42.43%和51.23%。
我们注意到,为进一步促进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目标,人民银行精心组织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截至2009年12月,共计对2407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1695亿元,对2340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1641亿元,占全国认购票据的县(市)总数和票据额度的比例均为97%;对新疆等4省(区)发放专项借款21亿元。总体看,资金支持政策实施进展顺利,对化解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支持和推动改革发挥了重要的正向激励作用。
与此同时,为引导和扩大涉农信贷投放,2009年,人民银行还加大了对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去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对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100亿元,使全国支农再贷款额度达到1492亿元,西部和粮食主产区支农再贷款额度所占全国的比例达到93%,支农再贷款地区分布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人民银行将支农再贷款使用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等设立在县域内的存款类法人金融机构;贷款用途由发放农户贷款扩大到涉农贷款。截至去年12月,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共计安排支农再贷款1497亿元,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2万亿元。支农再贷款政策的实施,对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实力,引导其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1%,比大型商业银行低4.5个百分点,其中,涉农贷款比例较高、资产规模较小的1379个县(市)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0%,比大型商业银行低5.5个百分点。显然,2009年,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了支农资金来源。按照2009年11月末存款余额测算,大约可增加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2700亿元。
据记者了解,为指导农村信用社建立科学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增强农村信用社发放“三农”贷款的内在动力,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农村信用社风险定价能力的技术培训,指导农村信用社建立健全贷款定价机制,正确运用利率覆盖贷款风险,引导农村信用社灵活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确定利率水平,提高对“三农”贷款的积极性。此外,为促进改善县域和农村金融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问题,人民银行还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企业签发、持有的票据和农副产品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环节的票据以及县域中小企业签发、持有的票据和商业承兑汇票,引导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贴现。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持有的上述商业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涉农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