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地方融资平台 不搞“一刀切”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2月03日09:53
社论
原本并不太引人注意的地方融资平台近来颇受重视,最重要的缘由恐怕在于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达5万多亿元这个数字。由于债务规模的高企,金融机构开始警觉,中央财经部门也表现出更多的担忧。
地方投融资平台为地方政府“造壳”建成,主要有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其融资目的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这些平台多数历史已经不短。
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主要体现为与地方财政相关的连带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当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并不大时,确实不容易引人注意,况且又有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故此其财政连带风险和金融风险,自然也不会引起重视。
当前,有关地方财政困难的声音一直很多。在2009年,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曲线”发债,不过,相关金融产品并没有受到市场的欢迎。更值得玩味的,是现实中特有的地方政经生态:一方面,地方政府运行成本居高不下,且浪费现象严重,另一方面,地方财政叫穷的声音不绝于耳。
某种意义上,财政压力与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产生的另一种压力,在更深的程度上加大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很多地方政府,尤其是东部发达地区的城市,对土地财政的偏好一直较强,而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则更陷入了对转移支付和卖地收入的双重依赖当中。
针对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有意见认为,应该肯定其已发挥的作用,毕竟,不少基础设施建设为公共事业,项目收益性较低,依靠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能够推动一些带有公益性的项目。同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一些债务融资行为,对经济增长也能起到一定的拉动作用。
这些意见不无道理。不过,考虑到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的逐渐增大,特别是2009年以来,政府融资平台负债快速增长,但偿债能力减弱,隐性风险显现化的可能性也在加大。金融机构的担忧自然显得顺理成章,一旦融资平台债务累及地方财政,就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债务问题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惧怕隐性风险显性化是没有用的,关键还是要在看清楚问题的症结之后,及早行动,及早规范。当然,这也不是说,因为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存在,就刻意去“引爆”风险,而是须承认问题的现实性,采取渐进疗法,逐步化解风险。
首要的一步,恐怕须进一步摸清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家底,使得融资状况更为透明,而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在此基础上,也要对地方融资平台进行规范,完善平台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一份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文件正在拟定中。报道中,该文件拟将当期项目分为公益类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其中公益类项目部分的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置换。应该说,上述思路具有操作性。
看起来,未来金融机构对地方融资平台将会呈现愈加收紧之势,一些融资品种,比如城投债的审批也会更加严格。这些举措当然是必要的,也就是说,人们在正视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之后,理当拿出必要的收紧举措来防范风险的进一步积累与膨胀。而这当中又有度的问题,即在避免风险膨胀的同时,又要防止用力过猛,导致将隐性风险刻意显性化。在这过程中,也要区分不同的融资平台,区别风险程度,分类规范,而不能是“一刀切”。
其实,正是因为地方融资平台与地方财政间的紧密关系,故观察融资平台的风险问题,不能就事论事。避免地方融资平台承载过重,固然需要对融资平台本身进行梳理与规范,但也要对涉及地方财政的其他问题作出回答。
人们已经知道,很多地方之所以倚赖卖地收入,之所以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大举借债,跟目前地方财权和事权间的不相匹配,也大有关系。这就涉及到如何对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责任划分和支出分配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以求得权利与义务的更为匹配。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关系,是一个持久的命题。从当下加大地方财权和事权间的匹配程度看,很重要的办法就是要厘清地方政府责任、完善分税制度改革,以及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如果地方财政能借助相关改革减轻负担,则会减轻地方融资平台的承载压力。另外,在不少地方财政呈现困难局面的形势下,压缩本已过高的行政运行成本,防范奢侈浪费行为,大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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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