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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税收新政影响 北京海淀5年内普宅成交几停滞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2月04日10:18
  二手房税收新政施行一周———

  1月22日开始,本市海淀区二手房过户税费执行了新的办法,对未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及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再交易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办法进行调整。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税费政策的变化影响要大于去年年底营业税减免期限“2年改5年”的调整,意味着有关主管部门开始出手抑制投资投机购房。

  调整后的规定是:对于营业税按照差额缴纳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需同样按照差额的20%进行缴纳。如营业税按照全额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按全额的1%进行缴纳。截至发稿时,记者了解到的交易情况显示,因该政策使五年内普通住宅交易税费大幅上涨,导致近期五年内的普宅交易几乎陷入停滞。

  “前两个月我们平均每周都能成交两三套五年内的房子,可最近几乎无人看房,咨询量也很少。”21世纪不动产安信瑞德加盟店橡树湾店的朱经理告诉记者,在他的片区,5年内的新房几乎无人问津。

  记者最近在走访海淀的一些片区时了解到,自税收新政施行一周以来,对5年内的新房影响巨大。在上地、清河等许多地区,5年内普宅的咨询量明显下降,成交量更已基本停滞。但与此同时,已满五年的老房成交却有所上升。这主要是因为税收政策对满五年的普宅没有影响,交易税费与之前相比没有增加。

  而新政出台之后,海淀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和五年内的普通住宅,在交易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被大幅提高,个别情况下税款可达总房款的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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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满五年以契税发票填发时间为准

  张大妈最近想将她的一套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孩子。但当她到地税局交纳过户前的相关税费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该房产还没有满五年,如果现在办过户就要全额交纳各种税费。

  张大妈非常不解。因为她看到契税发票上,标明的契税合同成立时间已经满五年。但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是否满五年是以契税发票的填发时间为准。而张大妈契税合同成立时间比契税发票的填发时间晚了近一年。按填发时间算,该房产确实还未满五年。而这时张大妈已经将银行房贷全部还清了,房子却不能及时过户。为了少交一些税,她只好再等上将近一年时间再来办过户了。

  据记者了解,契税发票上有两个时间。一个是契税合同成立时间,一个是填发时间。契税合同成立时间在填发时间之前,两者之间的时间差少则几个月,多则超过一年。如此大的时间差是如何造成的呢?记者拨打了地税局的咨询电话。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业主在入住时开发商会代收契税,但收到业主交纳的契税后,一些开发商并不是马上将契税转交到地税局,少则会拖上几个月,多则会拖上一年甚至几年时间。因此就会产生上述的时间差。

  在此,记者提醒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定要看清契税发票填发时间是否满五年,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周宏)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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