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狂人”任志强2009年的年薪到底是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700万,还是其本人“叫屈”的70万?这个一度让公众困扰的“谜团”今日有了明晰的答案。华远地产(600743)今日公告称,2009年度任志强税前薪酬为707.4万元,但根据华远地产的实际控制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对
华远集团2008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区国资委同意他2009年度实际领取的年薪为不超过70万元,公司应付他的其余薪酬将根据任志强在华远集团董事长任期期满后的综合考核结果支付。700万“名义年薪”如何构成
在今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中,华远地产就任志强2009年度薪酬说明如下:公司2008年10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长年薪320万元,2009年初因金融危机影响,公司管理人员按90%领取月薪,任志强仍按华远地产重组幸福实业之前原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年薪248万元发放。2008年10月28日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在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之后,按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不同的比例提取奖励基金,提取的奖励基金总额中的15%用于奖励董事长,于下一年度实际发放。200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0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超过20%,按净利润10%计提奖励基金4040万元,公司管理层决定奖励基金的75%作为奖金在2009年度发放,其余25%用于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不佳,不能提取奖励基金时,发放奖金以保证公司队伍稳定。2009年度任志强税前薪酬707.4万元构成如下:252.9万元为董事长年薪及职工福利、司龄工资、未休年假补偿工资等,454.5万元为2008年度业绩奖励。
只拿70万元背后还有“尾巴”
逾700万的“名义年薪”为何任志强只能拿70万?华远地产在公告中这样解释: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100%控股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是华远地产的实际控制人,任志强是公司董事长也是华远集团董事长,是区国资委管理的干部,根据区国资委对华远集团2008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区国资委同意他2009年度实际领取的年薪为不超过70万元,公司应付他的其余薪酬记在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根据任志强在华远集团董事长任期期满后的综合考核结果支付。
分析人士认为,华远地产今日的这份澄清公告很好地解释了任志强的“年薪谜团”,同时公告中留的“尾巴”意味着,任志强尽管2009年只能拿70万,但上市公司应付他的其他薪水并不是就拿不到了,北京西城区国资委届时会在任志强华远集团董事长任期期满后,根据任的综合考核结果来支付。
尽管任志强曾“叫屈”,但从媒体报道看,“地产狂人”自己肯定“不差钱”,任志强自己曾经表示,“我实际的工资大约低于公布年薪的十一分之一,但我按国资委的要求不会公布具体数字的,反正不如我的讲课费多”。另有媒体曾披露,任志强所持华远地产股份在1600万股以上,股票市值在亿元以上。
信息披露应更透明化
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因高管年薪问题专门发布澄清公告,在证券市场即使不是绝无仅有,也算相当罕见了。任志强的“年薪谜团”虽已消散,另一个问题仍待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巨额年薪与高管自己披露的实际收入差距巨大时,上市公司是否有义务在年报中予以说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本应事先更透明化,而不是事后在媒体的不断质疑下再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