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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后地下酒吧成“游泳池”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2010年02月05日11:09

  本报讯 (陆晓晴)高先生买了高档别墅后将地下室装修成酒吧,不料每逢下大雨,酒吧和地下车库就满是积水。为此,高先生将开发商某置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松江区法院判决某置业公司赔偿高先生修复费用、误工费以及财物损失等3.6万元。

  2006年初,高先生在松江购买了一套面积240平方米的联排别墅,并将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地下室装修成一间酒吧,还安置了一张台球桌,用于招待亲朋好友和生意伙伴。然而,令高先生没想到的是,一到雨天,这间酒吧就会变成“游泳池”,最严重一次积水达75厘米深。

  高先生认为,积水系地下室设计和排水系统存在重大缺陷所致,多次与开发商交涉要求退房。虽然开发商承诺整改,但双方最终还是没达成一致。为此,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就地下室及车库的买卖条款,判令开发商返还已收款10万元和利息,同时赔偿因水淹所受损失3万元。

  诉讼过程中,开发商对排水系统进行了整改,并通过了验收。经评估,积水造成的损失为2.63万元。

  法院认为,开发商交付的地下室和车库存在瑕疵,但现已整改,且整改后未再发生积水现象。因此,法院认为开发商的整改已能满足高先生的使用目的,故对“解除合同”的诉请不予支持。车库、地下室因积水导致的损失,应按鉴定结论予以赔偿,加上误工费等,法院酌定开发商赔偿高先生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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