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挂牌转让医疗器械子公司
涉资1684万董秘称无需提交董事会
□ 本报记者 孙洁琳
2月9日,东阿阿胶在北京市产交所挂出一则转让信息,拟转让子公司东阿阿胶阿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0%的股权。但同时,在深市主板上市的东阿阿胶在信息公告中却对上述价
格超过1600万元挂牌只字未提。东阿阿胶未在深交所及时披露的行为是否违背了信批规则呢?而为何东阿阿胶要放弃这个去年盈利1485万的子公司?
董秘:无需提交董事会
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告,东阿阿胶为阿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60%。东阿阿胶通过挂牌将转让其持有的阿华公司全部股权。挂牌价格为1684.422万元。
而在转让方简况一栏,显示着此次转让行为仅经过了东阿阿胶总经理办公司会议决议的审议,是由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并未提交东阿阿胶董事会。
“可能是转让资产规模没有达到规定数额。因为交易所在重大资产转让方面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披露的数额及在哪个时间点上进行披露,需要看公司自己的内控制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晓柯对记者表示。
2月10日,记者拨通了东阿阿胶董秘吴怀锋的电话。“这个事项是不需要提交董事会的,我们会在晚上之后的定期报告的会计附注里披露,肯定没有违反信批规则。”吴怀锋表示。
通过查阅公开资料,记者仅在公司章程中发现,东阿阿胶董事会有权在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且一个会计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的范围内自行决定公司资产处置。超过董事会上述权限的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不过,文件中并未规定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金额。截至到最近经审计的公开数据,2008年末东阿阿胶净资产约为14个亿,上述转让资产已经占到了东阿阿胶净资产的11%。
转让为剥离非主营资产
另一方面,东阿阿胶此次转让的东阿公司并非不良资产,相反,效益相当好。该公司截止到2009年6月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3407万元,净资产为1760万元,评估价值则分别为4454万元及2807万元。2008年及2009年,东阿公司分别盈利754万元和1485万元。
此外,规定受让方的资格也并不苛刻。按照公告,意向受让方应为联合受让体且联合受让体中各方受让比例不超过10%。而联合受让体中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为从事医疗器械生产行业的自然人,从业年限不少于5年,同时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原件。
这显示出,此次招拍挂并非只想“走程序”,那么东阿阿胶为何要转让该公司呢?
吴怀锋表示,因为东阿公司是东阿阿胶的非主业资产,在其控股股东华润总公司的整体战略上属于要东阿阿胶退出的范围。
东阿阿胶是全国最大的阿胶生产企业。在其主营构成中,有51.68%来自阿胶及系列,另有3.41%来自医疗器械和2.89%来自药用辅料。
之前甚至有分析师认为未来医疗器械和生物制药均有望成为东阿阿胶新的利润增长点。
资料显示,阿华公司组建于1997年12月,主要产品有各种体温计、电子血压计、石英紫外线杀菌灯、手腕夹板、医用橡皮膏等三大类几十个品种。据悉,东阿阿胶获得其60%源于之前的一次配股“抵偿”,而并非主动接手。
尽管目前阿华公司收益良好,吴怀锋透露说因为该公司主要产品体温计中含有的汞是高污染产品,不利于环保,也背离国际上的发展趋势,所以想趁效益好的时候早早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