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保监会资金运用部相关负责人称,该部门将于近期召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部分保险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就如何参与股指期货进行探讨。股指期货的管理有望纳入股票投资管理范畴,限定险资头寸。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股指期货终于走到台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继2月20日发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后,22日开始正式受理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的申请。
但是,作为股票市场重要机构投资者之一的保险公司仍需在股指期货的门外徘徊。
本报记者从多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投资部门获悉,由于保监会尚未明确保险公司能否参与以及如何参与,保险资金尚不能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秉承近两年来任何新渠道都要制度先行的原则,没有“游戏规则”,保险公司均不能轻举妄动。
保监会未放行
保监会资金运用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金运用部将于近期召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部分保险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就如何参与股指期货进行探讨。“一定要先出个管理办法或操作细则,保险资金才能参与。”但管理办法何时出台,该人士称目前尚无时间表。
在1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放开任何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渠道,都要制度先行。
“制度先行”成为过去两年来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重要注脚,它一方面放缓了保险资金投向新渠道的步伐,另一方面也防范了风险,避免了盲目出击出现巨额亏损后进行的“亡羊补牢”。
一业内人士称,去年12月份保监会刚刚放开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并大幅提高企业债投资上限;关于股权投资和房地产投资也已酝酿很久,有望近期出台,现在又出来了股指期货,势必要一个一个稳妥推进,没有办法操之过急。
对此,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表示,“股指期货只是一个进行风险对冲的衍生产品,以前对股票投资已经进行了比例管理,希望将股指期货纳入股票投资管理的范畴,而不是再出台新的规定。”
而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一人士称,细则的制定一定是从管控风险的角度出发,保险公司只能将股指期货作为套期保值和风险对冲的工具,绝不能进行投机,为此保监会对细则的制定将考虑设置如“风险暴露不得超过持仓一定比例”等条件。
上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掌握的资金具有很高的负债成本,越是长期资金越要承受短期波动的压力和损失,股指期货就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在达到投资收益目标后,将收益固定下来,是一个有效的避险工具,而是否通过股指期货套利,就要看各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了,“这是一把双刃剑。”
安信证券研究中心常科丰表示,“从国外经验来看,在股指期货推出初期,套利空间一般比较大,套利机会也比较多,相应的套利风险比较小;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成熟,套利机会和套利空间将越来越少,越来越小。”核心提示:保监会资金运用部相关负责人称,该部门将于近期召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部分保险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就如何参与股指期货进行探讨。股指期货的管理有望纳入股票投资管理范畴,限定险资头寸。
与保险资金一样无法在初期参与股指期货的,还有另一个重要机构投资者社保基金。
业内人士指出,证券市场上的开放基金、社保基金以及QFII等投资主体目前由于政策未放开,也不能申请开户。
“目前股指期货开户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而机构投资者主要是指在商品期货市场上有相当交易经验、熟悉期货市场规则和交易制度并有一定抗拒市场风险能力的机构,主要包括商品期货市场上的投资机构和实体企业中的投资公司。”该人士称。
防范新风险
另一方面,不能在股指期货开闸初期参与其中,也避免了一些风险。
申银万国期货公司研究员糜韩杰表示,在股指期货上市初期,不管是投机者还是套利和套期保值者的数量都是比较少的,而市场参与者人数的不足,将会导致成交稀少,甚至是难以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手,这时市场可能会产生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会使股指期货市场上的交易对价格产生很大的冲击成本,套保难以按事前计算的价格买入合约,同时套利的无风险区间也将较一般情况有所扩大,减少了套利的可能。”糜韩杰称。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虽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开设股指期货投资账户,但开户并不意味着立即开始交易,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准入政策有待明确,另一方面开户也有一个过程,要有相当数量的投资群体进入到市场之后才会正式开启业务。
纵观近些年来参与商品期货套保的企业,不乏中航油、
深南电等巨额亏损的案例,其巨亏的原因就是没有看清衍生品市场交易的实质,试图在一个并不创造价值的市场中赚“快钱”。
除了流动性风险,买卖股指期货还将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作风险、法律风险等诸多风险。
一业内人士指出,最严重的风险是强行平仓的风险,“由于期货是实行逐日结算的盯市制度,如果期货的价格向相反的方向变动,就会产生保证金损失,如果流动性不足,投资者就会爆仓出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徐高林表示,从国外的情况看,保险公司参与衍生品种交易一般被要求仅用于保值目的,但由于投资与投机经常界限模糊,在规则上如何设计以确保越轨行为被自动限制和发现,确实是一道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