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5日讯记者李倩报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更好地反映金融支持“三农”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为国家相关部门涉农政策提供了较好的信息支持和决策参考。2009年金融机构全口径涉农贷款
持续较快增长,其新增额在各项贷款新增额中的占比不断提高。
据了解,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工作,是从2006年开始的。在涉农贷款统计制度设计之初,由于农村、农业和农民分别属于不同分类标准下的概念,农村属区域概念,农业属产业概念,农民属职业概念,这些给统计制度的设计带来一定困难。比如,城市和农村的界限在哪里?城市中的农村是否应列入?农村中的企业是否应统计在农村中?又比如,农业是统计小农业,还是统计大农业?如果统计小农业,即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中的“农林牧渔”,就难以反映中央政策对
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对于农产品加工业来说,其产业链条很长,从棉花到成衣,中间经粗加工、深加工、织布、成衣等环节,真正与农业相关或与中央涉农政策相关的界限又在哪里?再比如,农民应按传统户籍来划分还是按职业来划分,农民企业家、农民工属不属于农民?等等。
作为涉农贷款制度的设计者,首先必须考虑实事求是地反映“三农”情况,以及与中央“三农”政策的口径相匹配,又要反映社会各类主体对“三农”的参与度以及统计可行性。为此,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会同行内有关司局和分支机构,邀请中农办、国务院政研室、发改委、财政部、统计局、银监会等多个部门进行了充分论证,最终将涉农贷款统计制度定位于全面反映金融对“三农”的支持,确定了以县域代替“农村”,以“农林牧渔”及服务业定位“农业”,以户籍和职业认定“农民”,构建了多维度、多层次的统计口径,方便不同的使用者选取进行分析。
首先,涉农贷款统计制度明确界定了“三农”——农村、农业和农户的统计口径,从三个维度同时分别反映了涉农贷款的规模及结构,全方位反映出金融业对“三农”的支持,填补了我国涉农贷款统计制度空白。农村是指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农业是指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以及针对这些产业的服务活动。农户根据户籍和职业共同认定,具体包括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农村地区的住户等;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不属于农户。
在统计思路的具体设计上,鉴于农村、农业、农民属于不同的分类标准,制度将涉农贷款分别按照城乡地域、用途、受贷主体进行分类统计,从不同侧面反映金融业对农村、农业、农民的贷款支持力度。在对农村贷款的统计上,分别统计了农户贷款、农村企业贷款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在对农业贷款的统计设计上,不仅统计传统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贷款,还统计了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在对农户贷款的统计上,不仅统计了农户生产经营贷款,还统计了农户消费贷款。从地域上考虑,除了统计农村贷款,考虑到城市也有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因此增加了对城市涉农贷款的统计。
在涉农贷款的分类上,按照城乡地域将涉农贷款分为农村贷款和城市涉农贷款;按照用途,将涉农贷款划分为农林牧渔业贷款、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农业科技贷款等;按照受贷主体将涉农贷款分为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各类组织涉农贷款、城市企业和城市各类组织涉农贷款。
数据显示,2009年农村贷款加速增长,年内首次超过各项贷款增速;农业贷款平稳、较快增长;农户贷款加快增长,但在居民户贷款增量中的占比下降。截至12月末,农村贷款余额7.47万亿元,同比增长34.4%,增速比上年末高16.0个百分点,高出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4个百分点,是年内农村贷款首次超过各项贷款增速;全年新增农村贷款2.03万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19.3%,比上年末提高0.7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余额1.95万亿元,同比增长25.2%,增速较上年末提高15.2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农业贷款4246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4.0%,较上年末提高1.0个百分点。农户贷款余额2.01万亿元,同比增长32.7%,比上年末高16.3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农户贷款4972亿元,占同期居民户新增贷款的20.2%,比上年末低11.1个百分点。农户贷款中,54%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同比增长28.9%;32%用于其它生产经营活动,同比增长36.4%;14%用于消费贷款,同比增长40%。
涉农贷款统计制度还首次设计了全口径涉农贷款统计概念。从地域维度看,涉农贷款口径大于农村贷款口径,大出的部分是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支持“三农”工作的贷款,这部分专指发放给城市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用于从事农、林、牧、渔业活动以及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从用途维度看,涉农贷款口径大于农业贷款口径,大出的部分包括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及其他贷款。从主体维度看,涉农贷款口径大于农户贷款口径,大出的部分包括涉农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统计结果显示,2009年全口径涉农贷款新增2.36万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2.4%,年内呈持续走高态势。2009年12月末,全口径涉农贷款余额9.14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余额的21.5%,余额同比增长32.3%,比上年末高11.5个百分点。
对于涉农贷款数据使用中,大家提出的涉农贷款统计数据偏大问题,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张涛介绍,涉农贷款统计制度通过对全口径涉农贷款总量在不同维度上进行交叉分类,可以提供各种口径、不同层次的涉农贷款明细数据。数据使用者可根据需要取用不同维度的数据,如需要农村贷款数据,可用按城乡地域分类中的农村贷款;需要农业贷款数据,可用按用途分类的农林牧渔业贷款;需要农户贷款数据,可用受贷主体分类中的农户贷款。比如,要看农村地区发放的贷款有多少投向了农业,就不能用全口径涉农贷款统计表中按用途分类的总的农业贷款,或是按地域分类的总的农村贷款,而应该用农村贷款统计表中按用途分类项下的农村农业贷款。张涛表示,今后,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将继续与有关方面一起,积极探讨和研究,监督、跟踪统计效果,在实践中对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不断予以完善,进一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