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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寿险索赔一般5天内核定

来源:金融时报
2010年02月26日11:52
  “3·15”即将到来,中国保监会25日连续发出两个规范性文件,划出人身险服务“底线”,给出人身险的赔偿期限。

  中国保监会昨天公布的《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下称《服务规定》)要求,国内寿险公司实现24小时电话服务,其中工作日人工电话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

  此外,《服务规定》对一些程序和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投保和保全资料的补正,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到相关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投保人或申请人,避免客户来回奔波等。

  《服务规定》还明确了保险公司对索赔进行核定的时限,并规范了拒赔、保险金给付等程序。如无合同约定一般5个工作日内对索赔进行核定,情形复杂的放宽至30个工作日;拒赔则应在做出核定后3日内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根据上述规定,在保险金给付方面如无约定,应在达成协议后10日内给付保险金。

  《服务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保监会强调,上述规定主要针对个人人身险业务,团体人身保险业务不适用该规定。

  在规范人身险的同时,中国保监会昨天还公布了新修订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据保监会相关人士介绍,目前,保险机构擅自变更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的现象比较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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