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婷玉 邹声文
记者从正在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拟在报请国务院同意后,从2011年(“十二五”起始年)起,采用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就业指标并予以公布。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中提出的有关完善统计方法、采用调查失业率等问题,发展改革委的报告作出了回复。
报告说,目前,我国采用城镇登记失业率反映社会失业状况。由于城镇登记失业率难以全面反映城镇失业状况,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统计局研究建立了全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开始进行每年两次的抽样调查和试算。考虑到国家“十一五”规划仍采用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就业指标,加之劳动力调查制度尚需完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拟在报请国务院同意后,从2011年(“十二五”起始年)起,采用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就业指标并予以公布,同时发布劳动参与等其他一些辅助指标。(周婷玉 邹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