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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期待股指期货批文

来源:《证券时报》
2010年03月01日04:15
  本报讯由于没有得到银监会的批复,阳光私募现在仍然不具备开户资格,摩拳擦掌的私募还得放缓脚步,耐心等待。

  由于借助信托平台,阳光私募从表现形式上看是一款信托产品的投资顾问,因此,只有信托产品能投资股指期货,阳光私募才可以参与。根据中金所《关于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的通知》,特殊法人机构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编码必须获得相关监管机关或者主管机关的批准。上述特殊法人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须经监管机构或者主管机关批准才能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其他法人。显然信托公司属于特殊法人,属于银监会监管,因此银监会是否批准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成为阳光私募最终能否投资股指期货的决定性因素。

  对此,上海一家规模较大私募基金掌门人表示,“从年前开始,市场部人士就开始频繁和信托公司沟通估值期货开户事宜,但是,无奈银监会一直没有明确表态,既没有说允许,也没有说不允许。”

  香港一家对冲基金市场部人士也表示,“我们产品设计早就完成了,现在就卡在了开户这一关,目前关于开户申请正在走流程,预计应该在股指期货正式交易之前批下来。”这位被该人士明确表示,并不担心阳光私募拿不到股指期货的批文,他说:“阳光私募作为机构投资者之一,没有理由被拒之门外。”(余子君)
责任编辑:董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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