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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地方债仍为2000亿 乱用钱省份额度将被削减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3月03日14:13
  东方早报记者黄淑慧
专家称,不应对中国经济存在结构性问题感到惊讶。新华社图

  多方消息证实,即将提交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2010年财政预算中,仍将包括总额为2000亿元的地方债。

  和2009年类似,这2000亿元的地方债仍由中央代发。不过在还债期限上,由2009年的3年期,调整为3年和5年期两种,在各省间的分配额度也进行了调整。

  而与这2000亿元地方债的“公开透明”相比,近段时间隐性的地方债务引发了决策层和社会的高度警惕。

  按去年使用情况调额度

  2009年,中国首次以中央代发的形式发行了2000亿元3年期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地方政府保障民生投入和一些公益性项目的建设。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尹中卿在3月2日召开的2010年第八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上透露,今年中央会继续支持发行地方债,规模与去年接近,约2000亿元。他同时透露,今年中央财政赤字预算应会接近1万亿元。

  尹中卿还指出,由于去年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贷款增加,令通胀逐渐形成,这不单在CPI和PPI中反映,同时在股票价格及房地产价格中蔓延,今年中央政府将密切关注居民必需品的价格走势、输入型通胀,以及CPI和PPI的上行压力,同时将关注资产价格泡沫问题。今年中央政府及人大财经委都将密切关注各种潜在风险,防止经济增长出现大起大落,尤其会密切关注信贷增长,增加贷款的针对性及投放,提高对热钱的监管力度。

  据媒体报道,2010年地方债分配额度根据去年各地方政府的使用情况做了相应调整。如果曾有项目没按上报进度进行、配套资金迟迟未能到位、违规用于其他项目等情况,其地方债额度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少。而民生项目多、去年使用情况良好的省市则会拿到比去年更多的份额。

  除了按照使用情况增减额度外,今年地方债代发的另一个变化是对债券期限做了调整,3年和5年两种期限的债券按比例分配于各省。分配原则为,债券额度20亿元以下的省3年期和5年期分别占50%;20亿元以上的其3年期债券占70%,5年期占30%。

  去年从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开始,财政部就在跟踪调研地方债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到去年底时,一些省提出,3年期债券期限过短,地方尤其市县级政府按时还款难度大。

  有地方不清楚欠钱数额

  对于实际的地方债务而言,这2000亿元由中央代发的地方债仅仅是个零头。中国实际的地方债务加在一起总规模可能达到6万亿元甚至更多,地方通过融资平台和城投债等形式大肆举债,这些隐性债务规模急剧扩大,让决策层始料未及。

  针对于此,此前的2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尽快出台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的财政风险。

  但尽管各方都意识到了地方隐性债务的巨大规模,但具体数字并无定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的估算是,目前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负债超过6万亿元,其中地方债务总余额在4万亿元以上,约相当于GDP的16.5%、财政收入的80.2%、地方财政收入的174.6%。

  而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尹中卿表示,“我们的调查显示,2009年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已达3000多个,一年时间从银行融资5万亿元,而一些地方的财政局长自己都搞不明白到底有多少投融资平台,欠了多少钱。”

  5万亿元的融资规模相当于2009年新增贷款9.6万亿元一半。这些投融资平台70%以上都在地级市和县,造成地方很大的债务负担。此外,还有人认为3000多个的投融资平台完全是保守估计,全国2009年建立的投融资平台预计有8000多个。

  国家将全面摸底地方债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规范清理这些地方债务,首要的一条是要掌握更为具体的信息,到底地方债务有多少;有哪些是可以承受的,有哪些超出了承受范围;哪些是用于公益项目,哪些是投资于有收益可盈利的项目。

  据了解,2010年审计署将针对全国各地地方政府债务做一次全面摸底,得到一个比较可靠的债务规模。目前财政部正在对地方债务进行动态统计。

  而对于规范地方债的举措,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地方高负债的治本之策在于“治存量、开前门、关后门、修围墙”,在实行地方债务透明化的前提下,允许地方合理举债。他建议,应该按照有堵有疏、疏堵结合、中长期“堵不如疏”的原则,积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逐步把地方政府融资引导到“阳光融资”状态。

  杨志勇则指出,应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报告体系,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反映政府经济活动的相关报表。政府资产负债表应综合反映资产负债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应对债务风险提供基础决策信息。现金流量表能够反映当期政府可直接动用的现金情况,解决相应的流动性问题。

  有媒体报道,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初步拟定了一份关于规范地方债务和融资管理问题的文件(意见征求稿),正在收集部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委的意见反馈。该意见征求稿中提出对现有的负债规模、结构进行全面清理;考虑允许省级政府发行地方债等途径来获得合理的地方发展资金;仅具有融资功能的地方融资平台,未来将面临关闭。而传统的“城投公司”也将面临转制、吸收民间资金进入、充实资本金等问题。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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