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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有望通过期货公司参与股指期货

来源:北京商报
2010年03月03日14:46
  商报讯(记者孟凡霞)股指期货投资者开户工作启动已经一周有余,基金、保险等机构如何参与股指期货仍未有定案。昨日,有消息称,基金公司很可能要先在期货公司开户,再以期货公司客户身份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据了解,股指期货参与者包括两大类投资者:一类是客户,包括一般自然人和一般企业法人;另一类是特殊法人客户,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QFII等。

  光大期货研究部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由于证券、基金公司等特殊法人客户的资金属性为投资者所有,相比一般投资者,其参与股指期货的资金风险更高,所以要求也更加严格。

  这位负责人同时也是中金所股指期货讲师联合会成员。他表示,从上一次股指期货规则讨论稿看,监管方倾向于对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进行风险隔离,基金公司不直接以机构会员身份直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而最新确定的股指期货制度框架在风险防范上更加严格,所以,基金公司很可能是通过在期货公司开户,作为期货公司客户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与一般客户开户相比,特殊法人机构的股指期货开户更加严格。中金所制定特殊法人机构开户规则时可能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实施细则》”。

  据他介绍,参照目前一般客户的股指期货开户流程,基金、保险等特殊机构在开户方面会有两处“特殊”要求:首先,特殊机构投资者开户前须协同其托管银行一同前往期货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而一般客户没有此要求;其次,期货公司会员自身不能单独给特殊机构开户,必须协同基金等机构、相应的托管方三方一起“亲临”中金所才能实现最终开户。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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