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北京一支行行长助理李某,涉嫌收受客户行贿的购房款17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李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李某现年39岁,曾担任中信银行广安门支行行长助理。检方指控称,2003年11月,李某在担任行长助理期间,曾为北京一家商贸公司办理汽车贷款业务。在办理贷款中,该公司负责人赵先生,为李某支付了17万余元的购房首付款。去年年底,李某自首归案。检方认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别人的财务,为其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昨天下午,中信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已经将李某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