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
国农业发展银行获悉,为及时规范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贴息贷款项目合作选项,农发行与农发办日前联合下发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落实农业产业化经营贴息贷款项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贷款及贴息政策倾向于明显带动农民就业和增
收的项目。
两家机构明确,合作扶持对象为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借款人。优先扶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扶持的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借款人,还必须具备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农发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等条件,以及符合农发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类型为
农产品加工项目、种植养殖基地项目、流通设施项目,以农产品加工项目为重点。项目安排一般限于农业综合开发县。所扶持项目要有利于开发新产品和培育品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明显带动农民就业和增收。所扶持项目还要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项目资本金来源及比例达到农发行的要求。
农发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业产业化经营贴息贷款所扶持的各类项目,将根据项目建设期和企业还款能力确定贷款期限和贴息期限。财政贴息原则上限定在固定资产贷款范围内,单个项目年贴息贷款的额度为500万元~6000万元。
根据两家机构出台的《实施意见》,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农发行县级支行和县(市)农发机构申报项目,对于农发行没有设立机构的县(市),可由当地农发机构一并受理。
(责任编辑:施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