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许晓青、杨金志)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在制定和调整宏观经济政策时,调查失业率是一个比登记失业率更有价值、更有效的指标。
我国正在着手改进统计方法:从多年来一直采用的、相对波动较小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到未来拟采用的城镇调查失业率,两者究竟有何差别?蔡昉说,登记失业率指标有其独特用途,它可以反映要对多少人进行社会保护;调查失业率则可以相对客观地反映劳动力市场状况,比较敏感地反映状况的变化。
蔡昉回顾了中国使用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历程。他说,登记失业率有局限性,并不是说这个指标是错误的,而是其本身性质决定的。
据他分析,“登记”意味着有人不知道需要登记,也有人认为“失业了再找工作,不用登记”。他回忆说,中国对登记失业率曾有“年龄限制”,曾经有一段时间,相当一部分“40”“50”人员不在登记范围内,退休年龄的也不算在内。上世纪90年代,中国遇到就业问题冲击时,大部分人采取了下岗的方式,凡是下岗人员都不在登记失业范围,是国家、企业、社会共同去解决问题,导致当时在下岗严重的情况下,登记失业率仍保持相对较低的水平,连续多年保持在3%左右。
他指出,后来,失业状况改善了,登记失业率反而升高,因为实行“并轨”后,下岗人员未完成再就业者开始进行失业登记,这就出现了失业人群得到保护后,反而登记失业率升高的情况。
蔡昉认为,此后,总体而言登记失业率可以反映中国的失业状况,但受到年龄、户籍、所在地等问题的限制,且毕竟要自己去主动登记,数据反映还不够及时,导致人们看到的数据波动很小。
蔡昉还向记者解释了调查失业率的概念和原理。他说,国际上有调查失业率的指标,有一系列共同遵守的调查定义。他说:“1996年开始,我国就尝试做这样的调查,可与国际接轨,但一直处在实验阶段;2005年又加大尝试力度,目前要采用这个指标,条件已逐渐成熟。”
他说,所谓调查失业率,是要求对一个劳动年龄段的人进行三种状态的调查,包括过去一周内是否就业、过去一个月或两个月内是否积极寻找工作,以及是否有能力马上就业。然后基于这三大指标“三位一体”地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失业人口。
他认为,采用调查失业率,可增加中国与其他国家在失业率上的可比性。
据悉,今年2月末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传出消息,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拟在报请国务院同意后,从2011年(“十二五”起始年)起,采用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就业指标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