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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投资美对冲基金 至少达数十亿美元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3月15日00:02
  核心提示:通过无资金支持的委托投资方式,中国外管局不需要将数十亿美元现金直接转给对冲基金,这些基金可以对外宣布,外管局没有投资该公司。外管局“不公开”的投资偏好,华尔街巨头都知晓。

  中国庞大的外汇储备或正试水高回报的投资渠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独家获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至今已向美国数家对冲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了至少数十亿美元。

  知情人士说,外管局在美国投资的基金公司至少包括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acificInvestmentManagementCo,简称PIMCO)、贝莱德(BlackRock)和布里奇沃特投资公司(BridgewaterAssociates)。

  “外管局对单家基金的投资可能就在数十亿美元以上,考虑到双方规模都很庞大,外管局单家基金投资规模达到百亿美元也不足为怪。”知情人士说。鉴于投资的私密性质,这些人士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

  去年7月本报曾披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投)在美国秘密接触大量对冲基金,有意向该行业投资数十亿美元。此后,本报记者共收到中美金融界五个独立消息来源称,外管局在对冲基金行业也有投资。其中部分人士还表示,“外管局投对冲基金规模远超中投”。

  截至发稿时止,外管局和PIMCO公司没有回复记者采访申请。布里奇沃特投资公司发言人AlexeiNabarro拒绝置评。贝莱德发言人BobbieCollins说,“贝莱德的政策是我们不评论任何持仓。”

  两周前,在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上,还专门举行了中国对美投资情况的听证会。华盛顿智库传统基金会(HeritageFoundation)中国问题专家史剑道(DerekScissors)也参与了听证。他告诉本报记者,外管局“肯定有可能”与美国的基金公司有大量合作,但相关方面的信息披露并不多。

  2009年底,本报记者参加了外管局储备司在纽约的一场招聘宣讲会。当时储备司一位副主任说,“金融市场上的投资工具,主要的市场类别外管局都有投资”,但他不愿意谈论具体投资类型。他还表示,“外管局虽然也有外部经理人,但是比中投会少一些。”

  朱长虹的那些前东家

  三家华尔街的超级基金公司都与外管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新任中国外管局首席投资官朱长虹在今年2月份就任前,曾担任PIMCO公司投资委员会委员,负责衍生品投资,并管理着公司内部的一个对冲基金系列。

  PIMCO是全球最大的债券基金,截至2009年管理着1万亿美元资产。“债券之王”比尔·格罗斯(BillGross)1971年在加州NewportBeach创立了该公司。

  本文采访的近十位华尔街人士均表示,外管局投资PIMCO完全在意料之中。一位纽约的对冲基金合伙人说,外管局将钱委托给一些单边做多的资产管理公司,这个在行业已经属于公开的秘密。

  这位知情人士透露,约两年前就从PIMCO内部得知,PIMCO拿到了外管局的资金,而实际上该投资可能在四五年前就已经开始了。他说,外管局在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主要以指数为基准,投资单边做多并且没有杠杆的产品,但具体投资金额不详。核心提示:通过无资金支持的委托投资方式,中国外管局不需要将数十亿美元现金直接转给对冲基金,这些基金可以对外宣布,外管局没有投资该公司。外管局“不公开”的投资偏好,华尔街巨头都知晓。

  另一家对冲基金合伙人则透露,PIMCO北京的办公室与外管局“关系很熟悉”。他从外管局和PIMCO两边得到消息,外管局不光是在传统的单边做多领域投资了PIMCO,也投资了该公司内部的对冲基金,即朱长虹曾经主管的基金。

  他说,外管局在PIMCO的很多钱都投资在单边做多的固定收益抵押债券(LongOnlyFixed-incomeMortgages)上。还有一部分投资在对冲基金中。外管局还有可能投资了PIMCO首席投资官格罗斯亲自管理的TotalReturn基金,但不清楚外管局资金在PIMCO内部具体分配,以及在不同时期是不是会重新分配。TotalReturn基金是过去数十年表现全球最优的债券基金之一。

  除PIMCO外,这些人士说,资产管理公司贝莱德也在帮外管局打理资金。贝莱德总部设在纽约,该公司去年6月以135亿美元收购巴克莱资产管理部门后,成为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贝莱德在股票、固定收益投资、现金管理、替代性投资、不动产咨询策略等领域管理总资产3.2万亿美元。

  贝莱德2008年在北京设立办公室,“他们与外管局关系也非常好”,前述基金合伙人说,贝莱德帮外管局管钱的方向与PIMCO非常相似,资金主要投向了单边做多的固定收益产品、国债以及通货膨胀保值债券(Inflation-ProtectedSecurities),抵押债券等。

  2009年4月,贝莱德首席执行官劳伦斯·芬克(LaurenceFink)曾访问北京。当时该公司一位董事总经理曾告诉记者,芬克中国之行的主要目的就是为美国不良资产寻找投资者。贝莱德当时参与了美国政府的公私合营购买银行不良资产计划。主权基金显然是他们主要目标。两个月后,中投就向贝莱德投资了5.3亿美元。外管局是否有参与则无法得到证实。

  另一家传闻中外管局投资的公司,布里奇沃特投资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对冲基金。这位人士说,布里奇沃特最初几位雇员都是中国人。“达里奥可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底就与外管局有过来往。他一直去外管局办研讨会,给他们上课。”

  该公司对中国看起来更具有同情心。布里奇沃特投资公司创始人雷蒙德·达里奥(RaymondDalio)曾在四川地震后向灾区捐赠50万美元抗震救灾善款。达里奥还是慈善基金“关爱中国”的董事。

  布里奇沃特投资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管理着约740亿美元资产,其客户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外国政府和央行,公司和公共养老金,大学及慈善基金。

  熟悉布里奇沃特投资公司人士说,外管局与他们的关系恐怕都不只十年。达里奥的儿子马修曾在北京学习,女朋友是中国人,马修在16岁的时候创办了“关爱中国”基金会。

  关爱中国基金会的另一位董事GuZeqing女士曾经是熟悉布里奇沃特投资公司北京代表处的董事总经理,她曾经在中国外贸部工作过。核心提示:通过无资金支持的委托投资方式,中国外管局不需要将数十亿美元现金直接转给对冲基金,这些基金可以对外宣布,外管局没有投资该公司。外管局“不公开”的投资偏好,华尔街巨头都知晓。

  以“无资金托管”方式投资

  知情人士还介绍了外管局投资对冲基金的方式之一,即无资金支持的委托(UnfundedMandate)。

  一般情况下,假设对冲基金为其客户构建10万美元的风险敞口,客户就需要向对冲基金提供10万美元资金。如果允许对冲基金使用杠杆的话,比如2倍杠杆,客户也需要提供5万美元资金。

  但通过无资金支持的委托投资方式,外管局并不需要将现金转给对冲基金。因此这些基金可以对外宣布,外管局没有投资该公司。

  外管局先与某一家基金公司签订合同,选定该公司为委托基金经理(OverlayManager),为外管局构建一个委托投资组合(Overlayportfolio)。这个投资组合主要都是衍生品,包括期货合同、远期合同等。知情人士说,外管局假如要构建10万美元的投资组合,通过购买这些衍生产品,可能只需要1万美元的保证金,而正常情况下往往都不到1万美金。

  这1万美元的保证金也是由委托基金公司来支付,相当于基金公司帮外管局垫付资金。如果盈利的话,基金公司则可以获得提成。

  外管局会给委托基金一个风险预算(RiskBudget),也称风险限制。在这个风险预算范围内,委托基金经理通过购买衍生品帮助客户构建投资组合。假设风险预算为3%,意味着委托投资组合的收益与所选定的基准收益之间的标准差不能超过3%。

  两位位于纽约的对冲基金经理对本报记者表示,美国一些大的养老金实际上也是以这种方式来投资部分对冲基金。

  如果委托投资组合实现盈利,根据双方最初的谈判合同,对冲基金可以获得提成,行业的标准一般为20%,剩余利润归外管局。但知情人士表示,对于外管局这样的大资金客户,对冲基金的提成往往会低于行业标准水平。

  “以这种方式投资,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只是一纸合同。”该人士说。

  史剑道编纂了一个有关中国对外投资的数据库,收集2005-2009年所有公开渠道可以得到证实的交易。该数据库显示外管局除投资美国债券外,在全球共做了四项投资,全部都是在金融危机的高峰时期2008年投的:

  2008年1月1.8亿美元投资澳大利亚澳新银行、澳洲银行和澳洲联邦银行,获得1%股份;4月,20亿美元投资英国BP,获得该公司1%股份;4月,28亿美元投资法国道达尔公司,取得1.6%股份;6月,25亿美元投资美国TPG公司,获得20%股份。

  史剑道说,外管局在债券之外的投资之前就有一些讨论,但今年以来并未听闻外管局有任何超过1亿美元的投资。公开渠道能够证实的,外管局在投资基金领域的投资就只有TPG。

  他表示,由于外国资金进入美国必须以某种方式披露来源,外国金融机构在美国运营必须披露支出。但美国的基金可能在开曼群岛或者类似的地方有附属机构,他们可以接受外管局在北京、伦敦和香港的资金,然后通过开曼的附属机构将这些资金引进美国。再或者通过第三方来运作。核心提示:通过无资金支持的委托投资方式,中国外管局不需要将数十亿美元现金直接转给对冲基金,这些基金可以对外宣布,外管局没有投资该公司。外管局“不公开”的投资偏好,华尔街巨头都知晓。

  上述几种情况,都不会有外管局参与的信息披露。纽约对冲基金经理们表示,许多对冲基金并不在美国注册,多在开曼群岛,或者英属维尔京群岛。不披露客户身份是行业常识。

  即使这些基金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与客户也都有机密协议,对冲基金没义务也没必要披露客户的名字,不管客户资金是来自日本、中国还是来自伊朗。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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