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蓉萍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再添新丁。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于3月初获得银监会批复筹建农银租赁公司。成立后的农银租赁将为农行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亿。
据透露,农银租赁今后的业务运行模式将和工银租赁比较接近,租赁物主要集中
在船舶、飞机和大型设备方面,客户主要依托于母行。成立时注册资本同为20亿的工银租赁2008年末总资产116亿元,占工行资产总额的0.12%,实现净利润2.08亿元,占工商银行全部净利润的0.19%。2009年8月工行曾宣布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其增资30亿元。
早在股改完成之前,农行就有成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意向,但由于注资尚未到位和不良资产尚未剥离,其资本充足率达不到《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出资人的相关要求,因此直到2009年5月国务院批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扩大试点范围之时,农行才得以向银监会提交相关申请。
2007年3月,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行,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这是在商业银行退出租赁行业十多年后的再次进入,工行、建行、交行、民生、招行和国开行先后组建了金融租赁公司。
截至2008年11月,6家银行系(工行、建行、国开行、民生、招行、交行)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规模约为460亿元,业绩赶超了137家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2008年全部业务额。
此次和农行同时获批筹建金融租赁公司的还有兴业银行和光大银行。
背景资料:
金融租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是将传统的租赁、贸易与金融方式有机组合后形成的一种新的交易方式。经过50多年的发展,金融租赁已成为设备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的渗透率(租赁设备投资占全部设备资产投资的比率)已高达20%至30%。同时,融资租赁已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当前占融资总量的比例已达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