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汽车“召回门”凸现中美消费者权益差异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0年03月16日07:55
2月28日起,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开始召回国内市场存在缺陷的丰田RAV4车辆,截至目前涉及济南市场的530多辆丰田RAV4车辆召回已过半数,预计整个召回、维修过程下月结束。据粗略估计,山东市场被召回RAV4车辆将达3000多辆。
“此次召回的是2009年3月19日至2010年1月25日生产的RAV4车辆,全国共75552辆,济南市场大约有500辆左右,其中从本公司销售的300辆左右目前已召回60%以上。”济南明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赵林说。
据了解,济南市场销售的天津一汽生产的丰田车主要由济南明星丰田与济南润华丰田两家公司售出。济南润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罗广锋称,他们销售的230多辆应召回车辆已召回48.6%。总体看,济南市场已召回车辆超过应召回数量的一半。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句中国古谚在丰田汽车“召回门”事件中,被诠释得淋漓尽致。
在美国,丰田对受害者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对驾车返厂召回的消费者补贴交通费用,在汽车修理期间,提供同型号车辆使用;而在中国,车主只能自驾到4S店完成召回,还可能因零件缺货多次往返。丰田甚至明确表示不给中国消费者补偿。
丰田汽车引发美国消费者集体诉讼近100起,赔偿金额达100亿美元。为平息消费者义愤,挽回召回事件影响,丰田公司在全球范围实行一系列刺激销售措施,甚至向美国购车者提供最高3000美元的返利优惠和经销商激励措施,或者零息贷款。
在山东,除丰田汽车使用说明书上的约定——“免费检修、维修问题加速踏板、赠送一盆绿色植物”外,再无任何补偿措施。如果非要外加一个因事件影响产生的“好处”,那就只有丰田汽车为挽回市场颓势推出的促销措施:“召回门”后,丰田汽车在山东市场销量锐减,济南、烟台、临沂、潍坊等地4S店内随之推出1000元——3000元不等的促销优惠。据说,中国车主额外获得的那盆绿色观赏植物是为了让他们自我调节一下心情。
“我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2004年确立,分两种形式,一是由国家质检总局指令召回,二是由汽车生产厂主动召回。这次丰田汽车召回属第二种情况。”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处长郭大雷说。
1月28日,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因存在加速踏板的踏板臂和摩擦杆的滑动面在极端情况下会发生卡滞影响行车安全的缺陷,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主动召回报告。
目前,开展召回和维修的济南明星丰田和润华丰田均表示召回车辆并没有出现由缺陷引起的事故,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截至目前,质监系统没有接到相关的消费者投诉。郭大雷说,我国针对M1、M2、M3、O、N五类汽车和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制品实施召回管理,如遇相关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中心投诉或拨打“12365”质监热线寻求法律帮助。
3月14日,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举行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措施通报会,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直指丰田汽车对中国消费者“严重歧视、差别待遇”,要求丰田公司赔偿消费者因召回造成的损失:包括给消费者提供同车型使用或补偿相应交通费用;车主返店修理,应补偿汽油费、误工费、误时费等;车辆尚未交付的,应允许解除预约,全额退还定金等。
3月15日,2万多网友跟帖响应,期盼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站出来,“让中国消费者也像美国消费者那样有权益,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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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吸收国内“纯购买力”,恰恰有利于抑制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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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