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在10日举行的全国人大新闻采访会上表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今后是否会上升为法律正在研究,如何使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能起到约束作用,而且也可以切实反映实际情况财产申报还需要一些配套制度支撑,比如个人纳税、信用体系等,以保证“如不申报即可发现”等问题。
关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从1995年就有了相关思路和制度动作,到至今却还在立法与否的门口不断徘徊。人大代表韩德云今年已经第5次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同样再次惹起两会参会委员和代表以及整个社会的广泛热议,但按照目前的状况来看,财产申报立法时间表仍是遥遥无期。公众无法理解这论证了20多年的财产申报立法究竟怎么个“时机不成熟”法。
报道称,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赵振铣认为,盲目推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仅难以达到初衷,而且“将会对其结果难以处理、造成混乱”。
财产申报立法无疑是担当“反腐利器”的最佳武器——起底官员的财产和身价,是否在正常的收入之外存在隐性黑色和灰色收入,是否涉腐立马可现原形。所以,不能因为“时机还未成熟”,让公众只能无限期地等待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