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王欣)沪深交易所昨天发出通知,今天起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业务申请。这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正在快速推进。
根据公告,试点会员应当在取得业务许可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
业务指南(201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向深交所提交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
试点券商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证券及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并向交易所报备。
通知要求试点券商指定2名业务联络人员,负责就试点期间融资融券业务工作与深交所进行联络并处理相关事宜。
沪深交易所开始接受融资融券交易申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深交所还颁布了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主要涉及七个方面的内容,包括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融资融券交易业务管理,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及其折算率,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保证金可用余额,融资融券业务数据申报,融资融券业务信息报告,融资融券违约记录申报。
此前中国证监会公布的首批6家融资融券试点券商是:国泰君安、国信证券、
中信证券、
光大证券、
海通证券和
广发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