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补贴、信贷”驰援民间投资
来源:
东方早报
2010年03月25日00:52
充实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求解民间投资准入难题
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早报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将通过政府补贴以及信贷支持来鼓励民间投资,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的问题,以充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
观察人士指出,这一最新举措表明,政府计划今年减少经济增长对政府投资的依赖,转而准备借助民间投资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据新华社报道,上述会议提出,要进一步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的问题,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补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会议同时部署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
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三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
四是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同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草案)》。该草案明确了国家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目标任务,建立了消耗臭氧层物质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制度,规定了违法生产、使用和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出台上述草案的目的,上述会议概括为,“保护臭氧层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更好地履行国际义务,节约能源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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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吸收国内“纯购买力”,恰恰有利于抑制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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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