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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民资进入垄断行业 支持民企重组国企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3月25日07:35

  延伸阅读:国务院再提鼓励民资 业界仍盼落实细则

  鼓励民资进入保障房建设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三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

  四是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在放开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广州日报)

  财经观察:放松民资管制可解经济困局 

  放开民间投资需要深化政府改革,减少行政管制。

  中共十五大以来,对民营经济的政策逐步放宽。但这些年来,民营经济并没有真正实现与国有经济“一视同仁”“平等竞争”。要放开民间投资,必须要深化政府改革,减少行政审批核准,扩大备案管理范围,强调事中监管和事后法律制裁;在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民间资本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应允许民间资本无条件进入。同时要明确国企职能和定位,深化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明确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操作方法。为此,我们期待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相关实施细则能够早日落实。

  此外,政府还应积极为推动民间投资创造便利条件和政策支持,包括对基础性行业实行市场化定价,对民企减免税收,拓宽民企融资渠道,使民企进入资本市场时受到平等对待。

  改革开放的历史证明,只要放松管制,社会投资就由此激活,经济也就充满活力。化解复杂经济环境的对策未必复杂,只要我们作出正确的选择。[详细]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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